但是,仍旧有归属于输配环节的10%-25%的差异是无法解释的。笔者无意将这部分全部归结于输配租金(经济利润)方面的差距。一方面,中国的输配成本有一些增加的因素,比如人口布局更加分化,电力供应的成本较高;电网年代新,投资成本更大。但是同时,也有很多因素中国是应该低于美国的,比如输电设施计划经济时期多为财政直接投资,不属于商业项目,而电网年代新,其输电损失成本也可以更小。
如果以“降本增效”作为价值标准,那么以上实证判断的含义就是:垄断下的“输配”环节应是改革的重点。
当然,以上仅是估算,在目前可得的数据条件下,也只能这么做。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的电力改革,特别是输配端的改革是多么有必要。输配环节内部与售电环节之间所有权(ownership)或者核算(acing)的分割,是成本透明性的必要前提,它可以帮助解释为什么中国的输配成本是如此之水平,以及未来可以通过何种途径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但是,从目前的非正式消息来看,输配环节的改革都没有体现在电力改革方案中。这样的话,所谓的“监管中间”如何监管,跟现在有何区别就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基于这个角度,目前的方案可以认为是远远不够的。
不再制定发电计划——发电计划如何产生?
初步的改革方案还有“不再制定发电计划”的内容,这不免让人产生疑问。那不同机组的市场份额如何确定?总是需要一种方式的。地方政府不分饼了,那如何内生确定?这方面的内容一直没有看到。莫非是调度机构来决定,这有可能从电网垄断调度变成了调度垄断上网优先次序(merit-order) 。缺乏发电者竞价的过程(全部或者部分机组竞价),何种调度优先顺序都可能是有问题的。建立电力市场永远是电力改革的优先任务。
总结
如果Joskow与Tirole的理论推导符合我国现实的话,那么其基本的现实含义在于:电力的无效率主要体现在输配环节的垄断。在我国已经实现“放开发电侧”的背景下,如何提高输配环节的效率将是下一步电力改革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