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供电企业推出的“绿色通道”、“一站妥”、配置专职客户经理等创新服务,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业扩报装规范、有效、高效实施。各供电企业严把配电设施入网质量关,严把供配电工程进度关,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配电设施质量、安全双达标。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各企业按照合理适用的原则开展经济技术比较,择优确定供电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工程造价,让利于民。
在各方协同推进下,“政府监管、企业作为、群众满意”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如期优质供电让百姓安居又安心。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新建住宅小区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公正开放
目前,在新建住宅小区领域,民营电力建设企业对于供电企业关联单位垄断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投诉上升较快。能源监管机构调研发现,部分地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项目管理不规范,招标主体不合规,未进行公开招标,关联设计、关联施工单位所占市场份额仍然较高,形成了新的市场垄断,严重侵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和合法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权,亟待建立完善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配套规章制度,加强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促进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的职责所在。在《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通知》指引下,《东北区域用户受电工程监管办法》、华东能源监管局《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监管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暂行办法》、《贵州省用户受电工程实施细则》陆续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制度监管、信息公开监管、市场开放监管、业扩监管等关键事项,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
在此基础上,各级能源监管机构将监管工作做精、做专、做细,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针对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的专项规章,对涉及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较为敏感的难点、热点和关注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行为。
以福建为例,今年6月,福建能源监管办与省住建厅联合出台 《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打破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由电网统建的单一模式,允许委托代建和自购自建两条腿走路,成为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市场化的政策性文件。同时,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能 源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解决了实际工作中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问题,消除了监管空隙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