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未检定。
同样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作为与电能表配套使用的互感器(包括电流和电压互感器,以下相同),强制检定工作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未按规定开展强制检定。调查中发现存在小马拉大车,影响电能表的计量准确度。安装电流互感器与电能表组合计量装置,结算时钻管理者或用电户不懂电学知识的空子,不按实际倍率计算电量,引发计量纠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电能计量误差影响最大的不是电能表本身误差,恰恰是互感器带来的误差最大。
4.电能表计量检定工作管理混乱。
计量标准建标考核不统一,有的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有的企业自己考核,有的根本就不考核,导致计量检定工作得不到有效监督,检定工作不规范,检定质量得不到保证。多数机构未经过计量授权,擅自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检定质量不高,存在违反计量检定工作开展检定工作的现象。
5.农村电能表管理严重滞后。
随着农村用电的迅猛发展,农村电网改造已延伸到每个村庄。电力管理部门根据发展的需要,层层建立了农电管理机构,每个村、组也聘用了电管员。但是,对农村电能表的管理却力不从心,造成放任自流较为混乱的局面。表现为:(1)随意拆除铅封,开启表盒,进行计量作弊。作弊者涉及管理者和用表户,甚至管理者与用表户联手,转嫁用电量,加重他人电费负担。(2)任意安装未经首检或修理后未经校准的电能表,造成计量纠纷。(3)安装虚假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损害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4)安装国家明令淘汰的电能表,达不到国家规程要求的准确度。(5)安装电流互感器与电能表组合不匹配的计量装置。结算时钻管理者或用表户不懂电学知识的空子,不按实际倍率计算电量,引发计量纠纷。(6)管理者不按用户的实际用量结算电费,擅自增减用户表计量之外的电量,或者擅自摊派电量,使电价居高不下,甚至持续上升。
6.对单位用户电能计费方式复杂,计算公式不透明。
对单位用户电能计量计费由于涉及有功、无功、峰、谷、平、有功变耗、无功变耗、铜铝线损等等非常专业名词和复杂计算方法。加上没有足够的信息解释说明。信息不对称,让用户看后一头雾水,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