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能源部门的私有化始于2000年,截止到2003年底,保加利亚电网被拆分,供电市场被捷克和奥地利的三家私人公司控制,他们凭借私人垄断和市场自由化旗帜频频涨价,以致民众难以承受。
电力堪称是国民经济第一基础产业,虽然电力改革仅是全局性改革中一部分;但电力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决定了它的改革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我无意于通过强调电力重要性和电力改革的敏感性而忽视电力改革,我要表达的是必须高度重视电力改革的方法论,选准下一步电力改革的方向和切入点至关重要。纵观过去十五年中国电改历史进程,我的结论是:中国未来电力改革方向的出发点应该是从打破发改委行政垄断审批电价入手,而不是从国家电网入手进行简单拆分,继续做“改体不改制”的草率选择。
二、电改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电力改革目的究竟是什么?拆分和用行政手段人为制造竞争主体打破垄断是电力改革的目标还是手段?尽管电力改革已经搞了十五年,但我们始终没有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实际上,电力改革的最终目的只能是实现让消费者和用户用上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
无论拆分还是电力市场的私有化和自由化都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电网改革是拆分还是统一?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一定要从让消费者和用户用上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这一根本目的出发,根据电力企业特点来推进才行。
众所周知,在电力改革中,对网厂分开大家并无歧见,因为在电力的发、输、配、售四环节中,发电和售电侧是可以展开竞争的。但对于输电网和配电网,由于其自然垄断属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个大垄断变成若干个小垄断。其自然垄断的属性并不会随拆分而改变,甚至由于小垄断不能在更大的市场边界范围内实现电力资源的调度和配置,可能会比大垄断坏。因此,在这一改革中不搞“没有退路的一拆了之”而是采取较为慎重和步步向更佳逼近的方法和路径更为妥当。
纵观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电网改革是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三种模式,第一是纵向分切的模式,即按发、输、配、售纵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横向分拆模式,即按区域分割电网,在每个区域中发、输、配、售一体化运行;第三是既横向分拆又纵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