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破局需重设中立电规机构
记者:在电力统一管理的时代,电力规划工作流程更为顺畅。随着电改的深入,政府应该如何进一步确定规划权责?
欧阳昌裕:规划管理是政府职能,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是电力统一规划的责任主体,电网、发电、规划咨询机构和行业协会等是规划的参与主体,需明确职责。统一规划还须强有力的研究支撑体系。在电力统一管理的时代,无论是北京层面的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原北京动力经济研究所(中心),还是各区域电管局(公司)和省电力工业局(公司),或是各区域、省级设计院,都有雄厚的规划研究力量,自上而下形成了规划研究支撑体系,每年都开展研究工作。2002年电改之后,该体系被分割和弱化了,有的处于停滞状态。当前要界定规划权责,同时政府部门要健全完善研究支撑体系。
目前电力规划研究支撑力量分散,研究深度不够,缺乏有效组织。国网、南网系统最贴近和了解电力系统、用户和地方政府,规划力量很强,但研究侧重所辖区域;电规总院和水规总院系统力量雄厚、经验丰富,但分属中能建和中电建两大辅业集团,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用户了解不够深入,且水规总院长于可再生能源,电规总院弱于新能源发电;行业协会是电力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具有行业统计管理、资源环境研究和组织协调的相对优势,但自身规划研究力量较为薄弱。因此,目前各规划研究主体受限于自身归属和电力市场定位,或多或少有其局限性,需要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与擅长,取长补短。
记者:那么,如何突破规划研究主体的局限性?
欧阳昌裕:关键在于电力规划主管部门要完善规划流程,有效组织,健全完善有机互补的规划研究支撑体系。还要按照5号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电网公司的优势,委托电网公司开展电力规划研究并提出建议。
从规划研究支撑的组织体系来看,我认为当前最优方案是重组划转或新建独立的电力规划研究中心,作为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协助政府部门具体承担电力规划研究的组织协调、具体研究和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第二种模式,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统计和联合、非盈利组织的优势,加强规划研究力量配置,委托其具体承担电力规划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中电联2010年完成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就是在组织发电集团、电网公司和电规总院等规划研究机构完成十四个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了业内充分论证和研讨形成的总报告,基本反映了行业共识。第三种模式,则继续以电网公司的统一电力规划研究为基础,政府部门直接组织整合多方意见观点后形成国家规划。第四种模式即维持现状,如何有效组织需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