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网规划的主要分歧在政府和电网等对电网未来发展方向认识不一,且焦点从过去是否要发展特高压到是否发展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上。电网电源的生命周期长,需从近、中、远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等。电力规划要做到全局最优,而不是每个具体工程最具经济性,更不能因为个别具体项目而否定全部规划。
规划要有刚性实施保障
记者:“十二五”仅剩两年,国家能源局日前提出着手“十三五”能源问题的调研工作,规范的电力规划流程应该如何?
欧阳昌裕:较理想的流程是今年就开展“十三五”电力规划研究,组织电网、发电、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开展工作,向全社会征召规划课题研究。明年,政府部门层级进行整合综合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统筹中央与地方、综合与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部委意见特别是政策措施,最终形成政府部门的总体和专项、专题规划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审批后的规划报告在后年上半年对社会公布。
对电力企业而言,今年也应同步开展公司规划研究,其中电力部分或受政府委托研究成果,明年初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电力规划报告对外公布后,各企业再进行调整,最终形成自身规划。
统一电力规划正式发布之后,每年还要组织开展规划的滚动调整,以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降低误差率。此外还要开展电力规划后评价工作。除了政府自评和滚动调整外,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监督作用,组织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价,对政府规划制定和实施进行过程监查,发现重大责任问题的可依法追责等。
记者:如何保证统一电力规划的实施和刚性?
欧阳昌裕:规划正式公布后,各级政府不得核准审批不在规划内的电力项目,否则追究责任。同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化改革,逐步淡化项目审批。今后规划内的电源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电网项目实行备案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和确定基准(容量)电价,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在全过程中及投运后,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市场监督,包括追究投资失误责任以抑制国企非理性投资。按照“规划引导—市场配置—政府监督”运行机制,包括存量电源竞价上网和用户选择用电,构建中国特色的电力市场运行模式。国家发改委近日提出鼓励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水电价格,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水电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这是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按照上述运行机制,就将规划和项目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加上发电电价应是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容量电价通过公开招标、电量电价通过市场竞价确定,而水电、风电、光电和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的电量电价(与变动成本相关)很低,从机制上自然就会得到优先调度,不需行政命令,弃风、弃光、弃水等难题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