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电”将更受青睐
价格杠杆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终端价格上,同时也体现在电力发展路线的选择上。
2013年9月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表示,“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发展清洁电力的诉求由此得以明显的体现。
在历经了两次调整之后,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到1分钱;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点地区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
2013年1~11月份,全国基建新增发电生产能力6931万千瓦,同比增加1201万千瓦,但其中火电新增2956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少投产602万千瓦。同期,全国水电新增发电生产能力2471万千瓦同比多投产1159万千瓦。水电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1098亿元,而火电仅为791亿元。
此消彼长,煤发电企业在承担改造成本的同时,2013年有望成为清洁能源发展的转折年。
但在水电之外,被寄予厚望的可再生能源如风电、太阳能等在整体电力消费构成中的占比仍然较低,分别仅为6.1%和0.8%。
“我国对清洁能源开发的激励政策侧重于发电环节,对输电环节、常规电源辅助服务考虑不足,尚未形成完善的定价和补偿机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进一步改革,完善配套的机制建设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