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重启
“从名称变化上就能看出市场化的改革方向。”
尚华所在的单位过去被称之为某某县电力局,现在则全部改称为某电力公司或某县电力分公司。就连领导的称呼也发生了变化,以前被称之为局长,现在则被称之为经理。
改变的不单单是组织机构,就连电力企业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尚华向记者表示,以前电力行业主要以电力管理为主,而现在则是以服务为主,只要是用电客户有需求,作为供电企业就要无条件地满足,“电老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电力行业的‘大锅饭’时代已经过去了,尤其是基层供电企业,有着严格的考核制度。例如对于一个台区专管员来说,供电量的考核、变线损耗的考核以及用电服务质量的考核等,均影响着当月所发工资的多少。”他说。
这些改革的起点是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以“厂网分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宗旨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国务院“5号文件”。但在此之后10年,厂网分开不彻底、主辅分离依然垄断、输配分开停滞、电网统购统销、调度不独立、直购电交易有限等依然限制了电力市场化程度。
直到2013年,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关于取消重点合同推进电煤价格并轨》、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行政审批、销售电价结构调整等一系列举措出台,以电价改革为突破口,电改重启进入“窗口期”。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这一纲领性文件点到关于电力领域的改革,被业界称为电力体制改革重启的标志性事件。
尚华认为电价结构调整,就是因为原有的电价结构缺失合理性,交叉补贴严重,尤其是一些生产用电太低,其中农排灌溉甚至低至0.1710元/度,严重低于成本电价,另一方面,那些非居民用电、商业用电、以及非工业用电又远远地高于成本电价。因此,经过对销售电价的调整归类之后,基本消除了特别低的电价和特别高的电价,电价基本趋于中间化,有利于电价市场化。
2014年1月,广东首次实施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集中竞价交易,最终实现交易的有17家发电企业,26家大用户平均申报降价为0.614分/千瓦时。对大用户而言最终用电价格较发改委目录电价降低了0.614分/千瓦时,而发电企业的销售电价比上网电价少了0.614分/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