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提到,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加强用能管理,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节能采购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2012年10月26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发布后,该公司累计受理分布式光伏并网业务119件,发电容量33.8万千瓦。此次发布的针对所有分布式电源并网的《意见》中,国家电网公司再次就提供优惠并网条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做出了承诺。在并网方面,为分布式电源并网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切优惠条件;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在价格结算方面,分布式电源并网实行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公司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
2013年2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在京召开“促进分布式电源并网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这是国家电网公司继2012年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后,出台的积极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一系列标准和细则的制定,将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升服务效率,切实提高分布式电网并网的服务水平。这为分布式能源上网开通了绿色通道。2013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文件,决定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在新能源电力方面,国务院决定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和电力市场份额核定,将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等项目的核准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2013年8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通知指出,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促进环境保护,决定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等环保电价标准。
这一切都预示着我国的分布式能源发展潜力无限,即将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目前,我国分布式能源已进入起步阶段,即将迈向规模化实施进程。在现有情况下,我国发展分布式能源首先应该试点先行,选择天然气供应稳定、电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优先发展,通过示范性项目,政府和企业共同在产业模式和合作机制上大胆探索。现在,我国天然气发电发展比较快,从发展态势和自然资源禀赋来说,我国都应以天然气发电做为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主导方向。但从长远来看,应该是多种发电方式共存。因为我国天然气部分需要进口,有可能在价格上受制于人。其实,太阳能、风电都是对分布式能源的有益补充。
其次,需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改变电网统购统销、独家经营的运行体制,明确输电设施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需要加强相关重大问题研究,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解决孤岛运行、带电安全生产等重大关键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并网检测、电能计量等技术措施,并尽快制定发布分布式电源并网的国家标准。
再次,要健全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逐步完善行业标准规范,积极推进技术研发,为分布式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鼓励、支持为分布式能源系统投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的能源投资、咨询和服务公司,培育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为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最后,要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积极引导作用,保障分布式能源的均衡有序发展。
我们相信,只要以积极的态度,借鉴各国丰富的经验,依托分布式能源成熟的技术,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应用领域的需要,冲破传统思想的束缚,我们就能克服发展道路上的技术和行业监管障碍,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分布式能源发展道路,使分布式能源得到快速和健康的发展,从而使其真正成为集中供能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为提高能效和节能减排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