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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推进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10/16 17:19:50  我要投稿  

统筹能源供需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结构调整目标,构建开放多元、清洁安全、运行稳定、经济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推进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都市圈电力交换和供应保障能力。协同发展新能源,加快发展海上风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积极推动储电、相变材料储能等储能方式规模化示范。统筹建设油气基础设施,推进油气管道和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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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青岛官路水库工程,加强都市圈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适度建设河道拦蓄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加快再生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推进都市圈水网互连互通。论证胶东输水干线引黄济青上节制闸至宋庄分水闸段、宋庄分水闸至官路水库段工程、宋庄分水闸至烟台老岚水库工程。实施小沽河、胶河等重点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常态化开展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快海堤工程建设,构建完善高标准防洪减灾工程体系。统筹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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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协同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布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青岛都市圈创新资源集聚和技术转化功能,共建创新共同体,形成开放型、网络型、融合型都市圈创新体系。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协同创建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以国家海洋科学城为核心承载区,统筹优化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布局,集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加快构建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梯次发展的新型实验室体系和重大战略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一谷一区”国家海洋科学城,加大专项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创新浓度和密度。青岛蓝谷重点建设崂山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超级计算中心等科技平台,加强“透明海洋”“蓝色药库”等科学研究。古镇口核心区加快建设中科院海洋科学考察船队,入驻一批国家级海洋重点实验平台,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教创新高地和海洋科技装备产业引领示范区。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布局建设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深化海洋科教产城创新融合发展。主动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任务。

共建滨海科创大走廊。以青岛蓝谷、古镇口核心区、青岛高新区、青岛自贸片区、日照大学科技园、海阳丁字湾双碳智谷、莱阳丁字湾滨海新区等为核心载体,沿鳌山湾、胶州湾、灵山湾、莱州湾等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人才、技术、资金在大走廊范围内深度融合、高效转化。协同建设都市圈技术交易市场、产业协同创新发展联盟和大型试验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半岛科创联盟,促进科技项目共同研发、创新成果在都市圈内落地转化,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共享机制。探索共建科创财政补贴资金池,推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强化创新政策联动。

第二节 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

共建产业创新中心。做强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轮胎先进装备与关键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提升都市圈技术输出能力和产业创新活力。整合升级共享都市圈科技创新资源,前瞻布局新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增强科教资源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度。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研发+孵化”功能,向技术源头和产业应用“双向拓展”,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水平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都市圈周边中小企业依托中心城区创新资源搭建产业创新平台。

共建企业创新联合体。支持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创新资源,牵头设立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预见研究和联合攻关。鼓励企业和高校(含高职学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或创新联合体,加快打造一批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平台,共谋研发目标、共担科技项目、共享科技成果。支持企业在都市圈中心城市设立研发中心或研发机构,建设潍柴全球研发中心、歌尔全球研发总部等,鼓励技术反哺制造,在周边城市转移转化。建立企业需求联合发布机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方式。

联动推进创新创业。发挥青岛高新区、海尔集团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在高等院校(含高职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园区探索建设一批省级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型孵化体系。推进莱西双创基地与周边联动,促进双创资源向县域流动。联合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双创”品牌活动,激发创意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联合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区域创新收益共享机制。

第三节 营造创新生态环境

合力打造创新人才富集区。建立高层次人才共育共引共用机制,推进跨区域人才互认,出台人才协同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组建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健全以创新、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完善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协同管理机制,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深化青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潍坊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区建设,培养更多适应产业链、创新链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定期发布青岛都市圈紧缺人才目录,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共建共用专家人才库。探索建立科技人才交流挂职常态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持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

协同建设创投风投中心。优化私募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等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集聚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基金等,引导青岛投资机构向都市圈区域投资,促进资本区域内有序自由流动。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依托青岛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打造科创企业直接融资高地。

第五章 强化产业发展分工协作

坚持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方向,强化都市圈内产业链价值链互动耦合,加快构建梯次分布、错位发展、链式配套、紧密协作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

第一节 共建现代产业体系

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突出青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引领作用,完善都市圈特色化制造业体系,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区。聚焦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现代海洋等优势产业,协同推进强链延链补链稳链,共同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康复辅具等新兴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同步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协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场景推广、重点企业招商,打造一批五百亿级和千亿级产业集群。超前布局基因技术、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开发、空天信息、海洋物联网等未来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协同探索产业协作利益共享模式,引导先进制造业向中心城市郊区和县域重点产业园区集聚,支持互建产业“飞地”,推进中小城市融入都市圈主导产业布局。引导重点园区、龙头企业等跨区域跨行业发展,市场化组建运作一批重点领域产业合作平台,搭建产业协作供需对接平台。

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青岛沿海区市为重点,联动日照东港区、烟台海阳、莱阳、莱州等县级市,在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升级等方面探索新经验、试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集装箱船、大型养殖工船、超大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浮式半潜生产平台、海上风电光电等关键装备研发生产,打造国内一流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鼓励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生物制品,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加快研发防腐、高分子、碳纤维等海洋新材料,延伸海洋化工产业链,提升海水淡化装备集成能力和制造水平。开展养殖捕捞、水产苗种繁育领域深度合作,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打造“海上粮仓”。提升航运保险、船舶租赁、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业服务能级。推进海洋产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出滨海休闲度假、帆船运动、海洋垂钓等海洋体验旅游产品。依托千里黄金海岸线,用好山、海、湾、滩、岛等滨海旅游资源,设计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共同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

建设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聚焦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会展商务、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领域,强化城市间服务功能互补和细分领域合作,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聚焦滨海旅游、商贸购物、医养健康、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和网红产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精细化转变。引导现代服务业向中心城市和中等城市核心城区集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服务业内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坚决扛起粮食主产区责任,以平度、莱西、高密、诸城、莱州等县(市)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农业气象服务,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依托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建设都市圈“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构建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构建“领军企业+产业集群+特色园区”的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发展果蔬、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叫响潍县萝卜、大泽山葡萄、莱阳梨、诸城绿茶等特色农品品牌。深化现代种业、智慧农机等领域合作。发展海水养殖、海洋牧场、远洋捕捞,共建“蓝色粮仓”。

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瞄准信息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大做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重点产业,积极布局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量子通信等产业;加快数字赋能产业升级,推进人工智能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发挥工业互联网先行优势,建设一批细分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鼓励企业开放产业场景,打造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高地。系统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规模部署5G基站,建设“双千兆”都市圈。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都市圈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电子政务衔接互认,积极发展城市间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平台,共建智慧便捷都市圈。

第二节 构建梯次互补的“三带”产业发展格局

以济青陆海发展主轴、滨海综合发展轴和青烟综合发展轴为支撑,加快打造“三带”,增强重点产业链布局紧密度。发挥海陆空铁立体交通优势,协同提升国家物流枢纽和开放口岸功能,布局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航空航天等临空指向型产业,共建青潍临港临空产业带。发挥海洋强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融合创新等战略叠加优势,坚持陆海统筹、港产城一体发展,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先进钢铁制造基地、北方能源枢纽,协同打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共建滨海海洋经济带。聚焦轨道交通装备、智能终端产品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拓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共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国际一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共建青烟先进制造产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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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都市圈产业梯次互补发展。提升青岛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以青岛中心城区为重点,依托青岛交通枢纽、会展名城等特色功能,大力发展枢纽经济、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总部经济,为都市圈各城市以及全省各市提供便捷高效的内外贸易、双向投资、人文交流通道和服务平台。提升中间地区制造业水平,以即墨、胶州、黄岛等区域为重点,依托青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建群强链行动,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制造业行业及环节,打造智能家电、高端化工、海洋装备等优势产业地标,培育虚拟现实、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地标,形成有力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的引领型产业。提升外围地区产业承载能力。支持平度、莱西、高密、诸城、海阳、莱阳、莱州等县级市发挥比较优势、特色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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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促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深度对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共建链接全球的“开放都市圈”。

第一节 共建东西互济陆海联动开放合作新格局

构建东向协同开放格局。依托交通轴、海岸带两条发展廊道,与烟台市、威海市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协作,引领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引领全国构筑中日韩深度合作“胶东渠道”,加快建设中日韩消费专区、中日韩共同投资基金等平台载体,高水平建设面向日韩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加强“中日韩+X”市场合作,打造我国面向日韩的开放门户和供应链管理中心、面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深度开放发展的重要支点。

拓展西向开放战略通道。强化与济南都市圈协同发展,唱响新时代济青“双城记”,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黄河流域城市开放协作和陆海港口联动,打造黄河流域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加强与郑州、太原、西安、兰州等城市合作,共建沿黄物流大通道和一体化市场体系,推动各类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

提升南向联动开放能力。强化与鲁南经济圈协同发展,延伸拓展与长三角地区及长江经济带在航运贸易、现代金融、高端制造、科技人才等领域的经贸合作,协同建设日照—临沂—连云港现代物流协调发展试验区。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战略对接,全方位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海上大通道,共同推动建立海上合作平台,共同发展蓝色伙伴关系。

推进北向开放合作水平。强化与东营市、德州市协同发展,共同提升北上出鲁通道建设水平。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及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积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深化教育和人才合作,鼓励与京津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合作建设科技孵化基地和特色创新园区。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生态环保、国际产能、基础设施等领域务实合作,全面融入泛口岸经济。

第二节 共建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

高质量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综合功能平台作用,勇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在经略海洋、融合创新、自贸试验、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依托重大开放平台开展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承接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集聚高端资源要素,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新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探索智慧城市、韧性城市发展模式。

高水平建设上合示范区。依托青岛都市圈全域范围和资源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整合都市圈内国家物流枢纽、国际商贸平台、特色园区载体、知名节庆会展等资源,积极融入上合元素,发挥上合示范区核心区突破引领作用,支持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在都市圈内率先推广复制,持续打造面向上合组织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现代贸易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双向投资中心和商旅文化交流发展中心。加快推进中国—上合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与上合组织成员国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国际技术双向转移转化。

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推动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高质量发展,壮大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先进制造等产业。鼓励支持片区企业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在片区建设研发机构,切实提升片区产业科技含量,打造科技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完善口岸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口岸跨市协作,推动青岛都市圈通关一体化便利化。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跨境电商进出口等业务,强化适应跨境贸易特点的海关、跨境支付等政策支撑,持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形成更多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创新成果。

全面提升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布局发展制造、贸易、特色冷链、跨境电商、国际金融结算等关联产业。加强对临空贸易的金融支持,构建“全国揽货—胶州集拼—机场直飞”贸易生态圈。打造临空高端制造业基地,大力发展航空航天研发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科学四大新兴产业。打造空港高端消费区,布局建设空港城、跨境电商体验中心、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北区建设,引进一批航空电子设备、临空物流设备等制造企业。建设胶州—高密临空协作区。

统筹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园区。面向全球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青岛国际招商产业园建设,培育形成国际一流的高端产业集聚区。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开发区开放载体功能,与发达国家园区、跨国公司共建国际产业园。高水平建设“一带一路”(青岛)中小企业合作区,青岛中德生态园、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潍坊(诸城)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用足用好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发挥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

高水平举办重大展会活动。以青岛为主阵地,共同策划承办国际合作交流有关活动,扩大提升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上合组织成员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青岛)、中日韩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影响力,吸引跨国公司举办商务会议,搭建永不落幕的展会平台。彰显区域特色,共同办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青岛国际海洋节、青岛国际啤酒节、烟台葡萄酒文化节、潍坊国际风筝会、日照国际茶业博览会等节会,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国际经贸人文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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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一体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以全域开放平台为载体,以点带面加快“边境后”规制改革,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接轨的高标准制度体系。深化国际口岸合作,共同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港航物流信息接入,推进物流和监管等信息采集。强化政府、企业、社会市场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一体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体制机制。复制推广更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标准、技术、检验检疫、信息、物流服务与国际接轨,推进金融、法律、旅游、卫生等高端服务贸易开放发展,有序推进文化领域对外开放。协同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全面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共同探索实施部分自由贸易港制度和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一体推进面向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第七章 促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政策协同,实施都市圈同城便捷生活行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都市圈全部常住人口,整体提升优质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同打造城乡融合的优质生活圈。

第一节 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协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都市圈教育现代化。依托各市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资源,推动建立区域和跨区域教育集团,深化校(园)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机制,鼓励开展城乡学校、幼儿园牵手帮扶,引导名校(园)在都市圈内合作办学,加快新优质学校成长,促进优质网课资源全域共享。依托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做大做强山东省国际商务、青岛电子信息和财会金融、潍坊化工、日照现代制造等联合职业教育集团,高标准建设青岛、烟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培育高技能人才。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开展学术交流、学生交流、课程开放、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共建实验室实训基地,加大都市圈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力度,联手打造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鼓励在青高校和科教机构加强与都市圈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支持其他城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到在青高校、科教机构设立人才飞地。深化校长和教师跟岗研修工作机制,打造教师成长共同体。

第二节 打造健康都市圈

统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深化公益性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发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作用。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均衡布局,推进康复大学、青岛大学等大学附属医院建设,打造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依托半岛中医联盟,加快推进中医药一体化发展,联合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着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发展互联网医疗,做实胶东经济圈医院协同发展联盟、胶东半岛专科联盟,建立远程医疗合作体系,推动病历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跨地区、跨机构互通互认,建立疑难重症会诊和转诊绿色通道,完善急诊急救联动协作机制。发展壮大人才队伍,探索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推进实用型、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合作培养。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完善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优化基层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加强血液保障服务网络建设。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和区域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规划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养老设施跨区域共建,联合打造康养服务全链条,唱响“颐享胶东”康养品牌,将康养辅具服务纳入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医疗服务,打造国家康复辅具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成一批公办托育机构。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赛事和户外运动资源统一规划开发,深化体育人才联合培养、赛事活动联办、场馆资源共享、竞技项目交流等合作,打造帆船游艇、沙滩运动、马拉松、山地自行车等品牌赛事。

第三节 强化社会保障服务对接

探索构建面向都市圈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技能培训与区域产业发展对接机制。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互认,协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依法依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开展失信惩戒。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优化升级社保卡“一卡通”信息化服务平台,探索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进一步完善都市圈内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无障碍转移和缴费年限互认,实现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认证信息交换,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接续转移。加强区域间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共享困难家庭经济核对信息,推动就业援助联动共享。促进住房保障共建共享,推动公租房保障范围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协同,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交换和核查机制,深化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互认互贷,探索推动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同城缴存和同城使用。加强儿童福利与保护交流合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等协同发展。

第四节 健全跨区域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网络,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一格一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社区警务室与社区“两委”同址或毗邻办公。研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深化文明创建合作,共同提升区域文明程度。科学布建公路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电子卡口,构建圈层联防联控网络,加强机场、地铁站、高铁站、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治安防控和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合理布建街面警务站,布设视频监控设施,开展毗邻地带协同共管。建立区域联防联动机制,构建资源保障、信息沟通、风险预警、应急响应、疏散安置、恢复重建等一体化应急协同联动体系。完善区域性应对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加强应急联合指挥和协同响应。协同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统筹应急物资储备和自然灾害监测设施布局建设,完善城市间快速调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信息共享、综合应急演练和紧急救援协同,全面提升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协同建设全省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水域救援(抗洪抢险)训练基地,打造“1小时应急救援圈”。

第八章 推进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保护修复“山海湾岛林田河”生命共同体,探索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和特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建设,打造天蓝、海碧、山青、湾美的魅力都市圈。

第一节 构建山海共融的生态格局

共筑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都市圈内外和陆海生态系统的联动,构建以山体、海岸为骨架,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为主体的“一带两湾三心多廊”生态安全格局。联合建设以丁字湾、鳌山湾、灵山湾、刘家湾为依托的滨海生态带,构建莱州湾、胶州湾两大蓝色湾区,打造大泽山、大青山、珠山、崂山生态绿心,筑牢以潍河—付疃河、胶莱河、大沽河、五龙河、大沽夹河为主体的清水绿廊。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格保护跨界重要生态空间,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山海湾岛林田河”生命共同体。维护大泽山等重要山体的水源涵养能力。持续推进莱州湾、胶州湾海藻林养护培育,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共同加强滨海湿地修复,保护柽柳林。开展丁字湾、崂山湾标志性关键物种及栖息地调查监测。协同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推进胶莱河、潍河—峡山水库—青峰岭水库、大沽河—产芝水库、青墩水库、五龙河—沐浴水库流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打造水生态廊道样板。保护修复莱西姜山湿地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联合开展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管控。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完善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强化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保护。

加强毗邻海湾生态共建。推进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等美丽海湾建设,强化“一湾一策”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湾长制”,分类实施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和监测监管,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布局建设北方海洋环境应急处置中心。严格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管理,实施“美丽海岸”养护行动,开展胶州湾、莱州湾、丁字湾等生态岸线保护与修复,实施重点岸线景观优化工程。加强海洋保护区选划和建设管理,强化陆源污染排放项目和岸线、滩涂管理,严控港口基础设施及运输装备污染物排放,加快建设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建立“海上环卫”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联合开展阻击浒苔行动。对胶莱河、大沽河、五龙河、付疃河等重点入海河流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河流湿地建设及沿岸景观设计,改善入海河流水文水质条件。

完善生态治理体系。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气候承载力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以胶莱河、大沽河等跨区域河流为重点,健全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空气、地表水、生态质量、海洋、土壤等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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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协同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统筹陆海生态保护,强化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加强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建立近岸海域水质—入海河流断面—陆域污染源响应机制。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及重点海域生态环境风险“一张图”。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劣行动”、陆海结合部“净滩行动”。建立健全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潍河、胶莱河、大沽河等重点河流水体风险防控,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十四五”时期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

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加强工业源、移动源和生活源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落实应急联动响应。建设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推动大气污染跨界治理。持续清理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实施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或更新试点项目。推动噪声污染防治。

联合开展固废危废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强化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能力。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支持毗邻县市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危险废物资源处置中心,全面整治固体废弃物非法堆存。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源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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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积极融入“绿电入鲁”扩大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有序开发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海洋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绿色制造、节能降碳、循环发展行动计划,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品和无毒无害、低毒低害绿色化学物质和产品研发。推动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试点。积极发展氢能及储能、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标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两高”行业“五个等量或减量替代”,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加快退出限制类行业工艺和装备,大力淘汰低端落后产能,引导产业有序调整优化。

创新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联合制定工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差别化用能政策,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创造条件加快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度。发展海洋碳汇。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产品经营联合开发。依托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区域内用能权、排污权、用水权、林权交易,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设立绿色金融特色机构,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开展碳足迹管理,推动碳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环评试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幅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日照市钢铁行业余热利用。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严格控制增量,注重盘活存量。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新上项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绿色消费引导,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广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培育统一绿色消费市场。深入实施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共建绿色城市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城市绿色交通综合体系,加强城市大容量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管理。到2030年,青岛、烟台、潍坊等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高标准推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加强塑料污染防治,推动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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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共建统一开放大市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政务服务联通互认,开展青潍同城化试验,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第一节 共建统一开放大市场

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全面放开放宽青岛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大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推进都市圈内居民户籍迁移便利化。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都市圈技术交易市场联盟,共同促进技术转移转化。鼓励发展跨地区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券在城市间政策衔接、通兑通用。协同布局金融机构,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打造区域资本联盟和创投风投联盟,依法依规建设区域债券市场。支持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依托港口优势,聚合客户、货物、金融机构等各参与方,依法合规打造形成“交易+仓单”于一体的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加快政府间金融资源信息共享,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深化区域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立产权明晰、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完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机制、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建立统一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推动空间地理信息、企业法人、经济运行、公共服务等公共数据开放共享,鼓励企业建立数据联盟。

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推进法定检验单位鉴定结果互认,强化环境联防联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联动。加快都市圈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基础目录、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等标准统一,深化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互动、信用激励互认、信用机构共育共管等领域合作。

第二节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一批先行先试经验成果率先在都市圈复制推广,争取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消除城乡间户籍壁垒,引导农业人口向县城、乡镇集聚,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创新创业,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享受相关权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在都市圈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

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建立区域衔接、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完善级配合理的城乡路网和衔接便利的公交网络,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推动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和公共消防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向乡村延伸。提升乡村通信网络覆盖水平,推动电信普遍服务和智慧广电网络、智能电网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健全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推进县域义务教育教师优质均衡配置。联动推进城乡教育信息化,共建城乡教育联合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执业,支持县域内医生交流轮岗。

第三节 推动政务服务联通互认

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数据交换共享,促进政务服务结果联网互认,共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政务跨区域事项“一网通办”。扩大政务服务跨市“无差别化”受理事项范围,推动都市圈内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实现民生保障和企业登记等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推行极简政府理念,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第十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高效、协调顺畅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和要素保障,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青岛都市圈建设全过程,为同城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领导保障。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充分依托胶东经济圈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青岛市要切实发挥龙头作用,牵头制定交通、产业、公共服务等具体行动计划和专项推进方案。青岛都市圈内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落实本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实施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和督促检查。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青岛都市圈建设的政策措施。

第三节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解读,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都市圈建设。鼓励各级高端智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青岛都市圈建设发展研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汇聚形成推动青岛都市圈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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