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4月1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横州市、兴宁区等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并向全市域推广,提升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
原文如下: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十四五” 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0日
附件: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wps
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2〕24号)精神,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结合南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能源消费和强度调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确保完成南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南宁,不断擦亮“中国绿城”金字招牌,推动“中国绿城”走向世界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2.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9497吨、916吨、1000吨、125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制糖、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严格落实《南宁市落实严格能效约束推动全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分工方案》,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深入推进能源、建材、有色、化工、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废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现有数据中心能效水平明显提升,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不断建设完善绿色制造体系,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到2025年,合计培育50家绿色工厂。〔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全市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全市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加快布局产业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鼓励和支持南宁高新区等工业园区申报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园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实施更高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建设低碳健康社区。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推行公路工程标准化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机场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市。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换电站建设及运营、“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发展新能源网约车。加快推进钢铁、煤炭、水泥、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中低运量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巩固公交都市创建成果。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现排放超标车辆尾气检验与维修治理闭环管理。推广智能化、轻量化、高能效、低排放的营运车辆,鼓励和引导技术落后和高耗低效营运车辆有序退出。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持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鼓励有条件的内河船舶实施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系统更新改造。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以科技赋能促进绿色交通发展,实施绿色交通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旅客联程联运,深化交旅融合发展。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积极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循环化,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30%左右,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南宁吴圩机场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改进农业农村用能方式,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及电力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光伏+”模式,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电站,推进“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横州市、兴宁区等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并向全市域推广,提升乡村就地绿色供电能力。结合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特色小镇等模式,促进“光伏+”和“生物质+”等特色能源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能,推进“千家万户用气行动”,积极推进分布式生物质能源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含油污水处理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和垃圾存储回收设施。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机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成型燃料等技术。建设适度规模沼气工程、修复改造农村沼气设施,提高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装配式建造、可再生能源、绿色建材等在农房中的应用,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1.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餐饮设施设备。推动实施中央空调改造,运用智能化管控、多能互补等技术实现效能提升,建设绿色高效制冷系统。率先淘汰老旧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公共机构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按照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水泥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炉窑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装备、工艺和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正面清单,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差异化减排。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居民小区,示范引领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发挥机关、医院、高校等单位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宾阳县、江南区、隆安县、马山县、良庆区等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并通过水利部复核,达标率达50%。加强武鸣河、清水河、八尺江等不稳定达标支流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到2025 年,全市主要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南宁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