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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建设落地服务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项目等项目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3/3/1 17:31:27  我要投稿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的通知。

《任务》指出,提升电力运行调节能力。建设落地服务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华电青岛燃机等项目,增强本地电力保障能力。加快大唐水清沟、莱西聚能等重点燃机项目建设进度,为全市电力保障及能源结构调整赋“能”增“源”。科学制定电力负荷管理方案,加快构建全市需求侧可调节负荷资源池。开展电力保障应急演练,优化电网调度方式,确保电网运行平稳有力。

原文如下:

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总体部署,紧扣聚力打造“六个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任务,推动《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地落实,现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建设崂山实验室。实施“透明海洋”等重大战略科技任务,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建设崂山实验室成果转化基地,围绕大数据、蓝色生命与生物资源开发、海洋高端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方向,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青岛蓝谷管理局)

2.完善实验室建设体系。抢抓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组织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高校院所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申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批准新建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实验室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增强海洋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持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在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加快集聚涉海创新资源,开展跨领域协同攻关。推动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建设。加快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建设。推进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山东省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市场化运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

4.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35项左右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类项目,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1500项以上,培育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以上,新增国家级“质量标杆”2项以上、省级“质量标杆”10项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打造多层次创新平台。加快推进“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青岛海上综合试验场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建设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围绕优势学科和地方多发病开展临床研究,布局培育中医肺病、耳鼻喉头颈外科等2家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数达到15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6.突破原创性基础研究。设立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围绕城市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规划布局,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等单位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激发科技人才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7.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群。加强创新创业共同体指导督导和绩效评价,扎实推进6家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争取新备案一批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壮大科技型企业梯队。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高企认定—高企上市”工作链条,打造量质并举、有序成长的科技企业队伍,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000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3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在青高校开展山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组建技术经纪人服务联盟,累计培训技术经纪人达到1500人以上。鼓励专业机构联合高校院所企业等,以市场化方式建设实体化技术市场,推动要素流动和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0.推进孵化器提质增效。围绕重点产业建设细分领域专业孵化器,支持孵化器特色化发展,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标杆孵化器。通过实施“硕果金”推动孵化器持股孵化,提高孵化器服务能级和营利能力。高水平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青岛创新节等品牌活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1.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优化科技信贷机制,持续扩大“投(保)贷”联动融资规模,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落地。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各类风投创投基金作用,加快集聚形成支持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基金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扩大高质量专利储备。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搭建国际技术转移平台,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境)外机构企业在青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

12.引进培育一流人才。发挥“头雁”作用,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推进“青岛菁英”人才工程,选拔培育一批产业领军人才和行业拔尖人才,加大战略性、前瞻性领域人才引育支持力度。培育一批人才引领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启动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建设工程,优先支持“双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创建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推进康复大学建设。开展“百名大师青岛行”活动。推进职业教育支撑24条产业链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优化职业院校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遴选2000名学生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14.优化提升优势产业。推动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两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力争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突破25万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5.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加速成势。力争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实现倍增、虚拟现实产业实现较快增长,均突破百亿大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6.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研究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海洋物联网、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开发、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发展基础及方向,制定出台《青岛市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抢占未来发展新赛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7.聚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七大现代服务业赋能增效。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200亿元。新评选认定一批服务业创新中心、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和技术先进型商务服务企业。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实现两位数增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8.壮大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发展集装箱船、大型养殖工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推动超大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浮式半潜生产平台等研发建造,打造国内一流海工装备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

19.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布局氢能产业园区,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燃料电池港口机械应用示范等重大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提升氢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力度。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装备产业,推动建设青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20.实施建群强链行动。统筹推进24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落实产业链“链长制”,健全“5个1”工作机制,实施产业链招商、科技创新、人才引育、土地保障、产业融资等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开展重点产业链“链万企”供需对接活动,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继续开展制造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入库申报培育和制造业产业链链主认定工作,跟踪调整入库企业。开展产业链重点企业区(市)赋能行活动,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做大做强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评选认定一批集群延链补链关键企业。引导构建“龙头企业开放+中小企业承接”的场景协同格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1.持续推进技改升级。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奖补政策,实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管理,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滚动推进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年度竣工项目100个。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服务商队伍。推动一批规上制造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建设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加快15个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建设,实现全部园区挂牌运营,加快虚拟现实、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园区做优做强。落实项目入园评估机制,对标国内一流园区,严格执行园区投入产出标准,严把项目入园关。加大专业园区推介力度,引进一批符合定位、引领发展的重大项目,支撑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

23.完善化工园区建设管理。根据省级化工园区“十有两禁”要求和化工行业投资管理规定,严格董家口、新河2个省级化工园区和化工行业管理,推动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按需开展扩区申请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4.精准管控“两高”行业。用好全省“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协同全省构建人员监督和平台监测互为支撑、互相印证的监管体系,对“两高”行业实施精准管控。落实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推进,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能耗、质量、技术等标准,推动相关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5.实施“工赋青岛”行动。打造“工赋青岛·智造强市”城市品牌,构建政府、企业、市场多维发力的品牌培育新生态。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引导企业综合集成自主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软件和控制系统,创新应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等解决方案,分类梳理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典型特征、应用场景和落地路径,培育省级智能制造标杆、国家智能制造示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完善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制定《青岛市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大数据产业夯基行动,建立大数据企业名录,发布大数据产品导向目录。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试点任务,推进1个国家级区域中心、8个行业分中心试点建设。新认定10家以上市级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争取2个项目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27.构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把握国家互联网发展机遇,发挥青岛国际海缆登陆点优势,推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地青岛,融入国家互联网战略布局,提升青岛乃至周边信息通信服务能力。统筹优化算力建设布局,按照“2+5+N”的一体化算力网络总体布局,持续推进青岛核心区建设。加快新型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建成不少于12个边缘数据中心。加快数据中心规模化建设应用,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到45万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28.建设中国软件特色名城。支持市南软件园、青岛国际创新园、青岛光谷软件园等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争创首批中国软件名园、省级软件名园。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培育3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打造100个左右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等创新产品和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9.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实施产业链“链主”和骨干企业倍增计划,实现百亿级企业达到20家左右。完善梯度培育路径体系,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以上、瞪羚企业5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1家以上。落实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方案,充实储备库,新培育单项冠军10家以上。遴选一批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

30.强化金融助企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春雨行动”,建立重点行业“白名单”机制,精准开展金融助企行动。探索开展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金融管家”试点,集聚优质金融资源服务重点产业。稳步扩大金融辅导范围,开展金融辅导扩容攻坚,加大首贷户培植,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覆盖面。全面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条件下做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扩面增量降本。(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参与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

三、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31.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开展“青岛城市购物节”活动。引导家电企业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围绕打造“国际海洋美食之都”,开展“国际美食嘉年华”“青岛食材节”等活动。规划建设一批消费新地标,打造浮山湾、金家岭等智慧商圈和13处品牌商业步行(特色)街,推动台东步行街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争取中山路等老字号集聚区申报省老字号集聚区,推动“三级”老字号企业提升晋级,组织引导老字号企业进消博会、进博会等系列展会。积极发展首店、首牌、首秀、首发“四首”经济。(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2.优化提升消费品质。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依法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落实限制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过度包装等国家标准,进一步打造“放心消费在青岛”城市品牌,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开展放心消费“青岛指数”测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33.分类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用好专项债券资本金政策,撬动配套资金投入。全力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力争通过国家审核项目和获得分配额度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聚焦专项债券资金投向,提高项目集中度,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力度。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滚动接续实施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推动青岛光电产业园、虚拟现实整机和光学模组等363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4.建设综合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优化“6区11园”物流枢纽空间布局,建设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争创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示范城市,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500亿元。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董家口水产品冷链中心等3大冷链物流中心和楼山冷链配送基地等6个专业冷链物流节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35.大力发展多式联运。聚焦国际多式联运大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多式联运“数字一单制”改革试点,推动上合多式联运中心、即墨国际陆港等枢纽节点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前港后站、港站一体”海铁联运模式,优化打造面向黄河流域的海铁联运“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模式。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195万标准箱,开行中欧班列(齐鲁号)720列。(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青岛海关、市发展改革委)

36.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加密港口集装箱直达航线,扩大内贸直达航线网络,提升青岛港航线通达性和覆盖率。推进集装箱海运中转中心建设,加快向枢纽港、贸易港、金融港转型升级。推进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齐鲁富海原油库等项目建设,实现前湾港区泛亚码头工程建设完成、山东液化天然气(LNG)三期码头竣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开工建设董家口至沂水铁路。深化5G、北斗、物联网、智能控制等港口场景应用,提升港口码头作业智慧化、自动化水平。积极推动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市财政局、青岛海关、市税务局)

37.建设国际门户枢纽机场。提高胶东国际机场时刻容量,提升至华东、华南及中西部航空物流辐射效能,加密欧亚航线,建设面向日韩的重要门户枢纽机场和国际中转口岸。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国际知名航空物流公司,建设国际航空邮件集疏分拨中心。推进机场运行电能替代,减少燃油消耗及尾气排放,机场电动车辆设备占比达到25%以上。提高航班保障环节数据自动采集率。加快推进旅客值机、安检、登机等出港全流程“出行一张脸”,提升旅客便捷出行体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38.完善高效陆路交通网络。推进潍坊—烟台、莱西—荣成、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等干线铁路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四网五向”轨道交通网,对接国家干线铁路,加快构建以干线铁路、城际铁路为骨干,市域(郊)铁路为补充,城市轨道交通无缝衔接的客运轨道网,打通青岛面向胶东经济圈以及北上、南下、西进的高速铁路通道,完善干支相连、专线延伸的货运铁路网。推进青兰高速双埠至河套段、明董高速等项目建设,优化“五纵五横六连”高速公路网布局,提升路网对外通达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9.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进8号线南段、2号线二期、5号线、7号线二期等10个项目。优化调整轨道交通沿线公交线网布局,促进公交、地铁两网融合发展。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轨道交通为骨干、特色公交为补充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出行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铁办)

40.加快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推进“15515+N”工程,全力推进重庆路快速路、唐山路快速路、山东路—鞍山路立交等关键工程,打通未贯通道路20条以上。深入推进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新建7台燃气锅炉,关停24台燃煤锅炉。加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力度,在医院、学校、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推进10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41.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编制《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落定并逐级传导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与8个区(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带规模、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压紧压实区(市)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季度监测,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2.健全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制定《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有序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用能权交易工作,探索开展用能权确权,破解优质项目落地能耗要素制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3.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开展节水、节肥、节药和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膜与农药包装废弃物综合治理的“三节三治”行动,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5万亩以上,全年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420吨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负增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4.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完善绿色制造示范培育机制,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绿色制造示范梯次培育方阵,力争培育绿色工厂20家以上。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力度,优化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引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培育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5.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发展。高水平推进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工作,落实绿色建筑推广政策,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健全绿色金融助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机制,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5%以上,适时推行更高标准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6.引导推动城市绿色出行。完善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发展,加强轨道交通网络化、体系化建设,提升市区与各区(市)畅通联系水平。推进市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公交线路70条(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7.推动绿色低碳认证。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推行污染治理、文化休闲、旅游、养老等绿色服务认证,提升市场绿色产品供给。开展海洋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研制。完善绿色产品认证标准评价体系,拓展认证产品覆盖面,构建内容丰富、框架科学、结构合理、层次明朗、相互协调以及与国际衔接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低碳示范园区和企业培育活动,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突出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企业参选国家级规范条件企业,争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达到8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9.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积极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提标打造200个垃圾分类五星小区。城市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全覆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50.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工作,完成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确定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逐年推算森林碳汇量。(牵头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5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黄岛、胶州、莱西3个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推动开工建设即墨中国电建、黄岛中国大唐2个海上光伏项目。积极推动集中式光伏集约化开发建设,争取“渔光互补”项目纳入全省市场化并网项目并加快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2.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计划。协调推进中国石化山东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三期扩建工程、山东省天然气环网东干线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青岛液化天然气储备库建设,适时启动山东LNG外输管道泊里—张应管道,增强市内管网输送能力和通达程度,满足新建燃气电厂和沿线用气需求。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探索研究莱阳莱西联合实施核能供热可行性,加快推动海阳核电900MW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3.实施煤炭消费压减计划。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加快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4.提升电力运行调节能力。建设落地服务岛城(黄埠岭)500千伏输变电项目、华电青岛燃机等项目,增强本地电力保障能力。加快大唐水清沟、莱西聚能等重点燃机项目建设进度,为全市电力保障及能源结构调整赋“能”增“源”。科学制定电力负荷管理方案,加快构建全市需求侧可调节负荷资源池。开展电力保障应急演练,优化电网调度方式,确保电网运行平稳有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5.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建立取水口动态更新监管机制,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达到100%。在全市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等领域打造一批省级节水标杆单位。开展节水宣传,营造爱水节水惜水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

56.加快现代水网建设。编制青岛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官路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改造、中小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不断完善现代水务基础设施体系。编制青岛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7.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开展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城乡绿化等,完成造林3000亩。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调整树种结构,提升林地生产力,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组织实施太平山、浮山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推进“绿盾”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8.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公园城市建设“12131”系统工程,建设绿道100公里以上、山头公园7个、综合公园和口袋公园50个、林荫廊道40条、立体绿化100处。(牵头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

59.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强化建筑工地、城市道路、裸露土地、物料堆场等各类扬尘源管控。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和林业局)

60.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6条。排查市政污水管网,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完成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保障全市14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和6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全市617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从源头上治理陆源污染入海。(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61.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提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五、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62.深度融入黄河战略。完善海陆空铁联动网络,推进内陆港布局建设,健全区域海关协作机制,推广海铁直运业务模式,支持港口拓展腹地物流,加快构筑黄河流域最便捷出海达海通道。深化东西互济、陆海联动合作机制,建立完善开放、产业、科创、人文等多领域、多层次合作平台,推动沿黄与胶东“985”城市优势互补、合作多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青岛海关)

63.培育发展青岛都市圈。编制实施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起步成势。加快都市圈城际、市域(郊)铁路建设,推动轨道交通、城市公交有机衔接,打造便捷高效的交通圈。加快推动胶东经济圈人社一体化发展,“全程网办、胶东通办”事项达到20项以上。利用铁路既有资源,推进胶东半岛城市群铁路公交化运营。逐步健全莱西莱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进青岛潍坊同城化,加快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胶州高密临空临港协作区。加强与烟台市、潍坊市协作,启动平莱昌绿色化工联动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4.推进城市更新建设行动。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完成473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137万户。推进8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市北区老四方工业区、李沧区北客站及周边区域、楼山区域等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带动其他低效片区改造更新。推进中山路、四方路等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与基础设施提升。(牵头单位: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65.强化城市精细管理。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城市管理“一网统管”。落实市容与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临街商户、单位责任区制度参与率达到98%以上。推进违法建设治理,紧盯“两个清零”目标任务,为城市更新提质营造清爽空间。(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66.建设高水平新型智慧城市。在市南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开展全区域、全领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力争新建智慧社区100个。(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参与单位:市民政局)

67.推进县域城镇化建设。制定出台《青岛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3+3”模式,推进以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县城以及李哥庄、南村、姜山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8.深化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落实《青岛市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试点任务,支持推动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积极探索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转让退出农村相关权益、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9.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评估机制,完成年度城市体检并形成评估报告,系统调研分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精准查找“城市病”,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提供决策参考。(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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