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日前江苏省印发了《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计划要求建设智慧能源。深化智能电网建设,提高从电厂、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直至用户终端的精细化管理和自动化运营能力。推进城市对输电、新能源、储能、用电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分布式优化调度。以智能电网为中枢,促进能源网和互联网深度融合,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探索建设多种能源优化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能源、信息双向流动,逐步形成以电力流为核心的能源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支撑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动汽车充放电等业务。
全文如下: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8〕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智慧江苏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网络强省战略实施纲要》,推动实施《“十三五”智慧江苏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网络强省建设,高水平建设智慧江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突出“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民生”“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实施“12345”行动计划,即构建一个创新发展服务体系,实施大数据应用推广和云服务提升两大计划,打造智慧江苏门户、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三类云平台群,围绕超前布局信息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速普及智慧民生应用、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等四个重点方向,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智慧城市治理创新、民生服务便捷普惠、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等五方面工程,着力建设更高水平、更有优势、更具活力的智慧江苏,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范标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聚焦信息资源管理和信息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科学量化效能目标,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推进的格局。
需求导向、创新服务。立足居民生活、企业生产和运营、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高效配置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促进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各类创新。
以人为本、惠民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智慧江苏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应用智慧手段提供多样化、普惠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使城乡居民共享智慧化建设成果。
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牢牢把握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发展应用的辩证关系,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技术能力,形成与信息化发展相协调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三)总体架构。
智慧江苏建设的总体架构包括基础设施层、数据层、平台层、展现层等四个层次和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等两个体系。展现层通过整合各种渠道,为市民、企业、管理服务者、管理决策者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统一的访问和交互入口;平台层通过提供跨部门、跨行业的融合性服务应用,实现管理端的有序协同和服务端的有效反馈;数据层通过建设各类数据库、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基础设施层通过集约化建设和云服务方式,合理灵活地分配基础设施资源。遵循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构建智慧江苏标准规范体系,形成统一的信息化标准框架和面向各重点领域的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打造涵盖技术、设施、管理、法规的智慧江苏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态势感知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重要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控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创新发展服务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各市、县(市、区)成立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机构,协同抓好智慧江苏建设行动计划的分工落实。
2﹒优化专家队伍。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信息化和信息技术领域院士、学者、企业家等业内专家,对智慧江苏和地方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立项、工程建设、推进实施等开展咨询和指导。发展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3﹒完善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智慧江苏建设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统计监测、管理评估和运营保障体系。开展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旅游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研制,制定发布智慧城市、智慧服务门户、重点行业智慧化等建设指南,组织智慧江苏标准和建设指南实施推广工作。
4﹒建设创新中心。依托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面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关键产品以及创新成果转化,组建智慧城市、特种机器人、物联网与传感器、工业互联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引领行业发展。
5﹒推进工程示范。围绕企业服务、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智慧城市等方向,联合省有关部门共同建设一批跨行业、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创建一批智慧江苏示范工程,形成智慧江苏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6﹒创新运营模式。加大各级财政对智慧江苏建设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投入的信息化投融资机制,探索采用公私合作关系(PPP)、服务外包等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带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提高建设运营和管理服务水平。
7﹒加强评估考核。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规划和评价指标体系,对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进行量化考核,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作法和成功经验。
(二)实施大数据应用推广计划和云服务提升计划。
1﹒大数据应用推广计划。重点实施大数据新兴业态培育工程、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经济运行大数据工程、智慧交通大数据工程、警务大数据工程、市场监管大数据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工程、健康医疗大数据工程、食品药品大数据工程、环境保护大数据工程、审计大数据工程和安全生产大数据工程。实施政府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建设全省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2﹒云服务提升计划。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推进政务服务云化,建设完善政务云、医疗云、教育云、交通云、水利云、警务云、市场监管云、信用云、国土资源云等一体化云服务平台。以推动云计算创新应用为重点,建设工业云、企业云和中小企业“e企云”。大力推进“企业上云”计划,实施工业云平台示范应用、星级“上云”企业建设、云服务体系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建设等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提升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支持建设面向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企业云服务平台,鼓励重点企业建立协同研发设计云服务平台,推进无锡国家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
(三)打造智慧江苏门户云平台群、政务服务云平台群、民生服务云平台群。
1﹒智慧江苏门户云平台群。聚集省级公共服务大数据资源和各类应用,继续推进智慧江苏门户、智慧江苏APP、智慧江苏微信小程序等载体建设,支持各设区市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型智慧门户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智慧江苏平台投入,鼓励平台进一步创新市场化运作与合作模式。推动智慧江苏门户平台面向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服务等领域,完善客户互动服务功能,增强智慧服务体验,持续探索和深化跨平台、跨区域、跨领域应用,加强平台与江苏政府网站群、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深度融合,推进“多屏联动”,打造全景式、全覆盖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
2﹒政务服务云平台群。争创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省份,建成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端一号一码”,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各级全衔接、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着力破解身份认证、数据共享、在线支付等瓶颈难题,实现身份证、驾驶证和其他证照的电子化,实现“证件上网、网上认定”。将全省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着力构建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各级各地政府部门网站为支撑的全省政府网站群体系,加快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3﹒民生服务云平台群。深化“互联网+民生服务”应用,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社保、教育、交通、旅游和信用等新兴服务,推动互联网向民生服务领域渗透。开展智慧江苏医疗健康云建设,打造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规模化、集约化、集中式建设平台。启动建设智慧江苏社保云,打造省市一体、共建共享、按需分配的人社云平台。推动智慧江苏教育云建设和应用,提升教育优质资源统建共享能力。加快建设智慧江苏交通云,推动交通业务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和应用协同。开展智慧江苏旅游云建设,打造“水韵江苏”旅游品牌。加强智慧江苏信用云建设和应用,打造公共信用信息政务应用和社会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