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编者按: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的朗新科技于2017年07月19日发布最新版招股书,2017 年 8 月 1 日登陆深交所,股票简称朗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5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500 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9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4,727.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67.93 万元。
数据显示,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4,840.35万元、38,533.48万元、50,348.86万元、56,583.06万元、61,771.76万元、74,951.03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026.49万元、5,293.96万元、2,536.71万元、12,681.09万元、7,171.37万元、12,208.70 万元。
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7.59万元、-2,799.41万元、2,228.18万元、4,677.30万元、2,586.29万元、5,365.85万元。
朗新科技预计2017 年 1-3 月营业收入6,113.27万元,同比增长3.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万元,同比增长100.09%。2017年1-6月营业收入 14,200 万元,增长率3.21%;净利润-3,200万元,增长率30.51%。
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应收账款分别为7,435.18万元、20,491.94万元、35,092.49万元、38,918.44万元、43,352.53万元、57,158.2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1.11%、72.14%、65.49%、42.75%、49.26%、55.5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11次、2.72次、1.78次、1.61次、1.45次、1.42次。
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存货分别为546.46万元、952.27万元、823.99万元、8,508.96万元、8,964.92万元、6,554.3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02%、3.35%、1.54%、9.35%、10.19%、8.0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54次、20.10次、20.77次、3.30次、3.39次、4.34次。
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资产总计分别为 18,817.13万元、33,709.34万元、58,574.16万元、96,966.76万元、96,643.19万元、111,299.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8,086.32万元、28,404.26万元、53,584.01万元、91,033.39万元、88,014.74万元、102,948.82 万元。
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负债总计分别为 10,574.61万元、13,252.98万元、17,640.20万元、27,388.87万元、25,245.72万元、30,339.3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0,574.61万元、13,252.98万元、17,030.20万元、10,441.52万元、25,793.87万元、23,310.03 万元、27,830.43万元。
朗新科技2011年至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8.52%、60.90%、63.36%、62.27%、49.21%、48.36%。
朗新科技2014年至2016年员工人数分别为1,828人、2,039人和1,620人。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联系朗新科技,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专注公用事业领域业务信息化系统技术与服务 为外商投资企业
据招股书显示,朗新科技全称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7日,2013年12月23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公用事业领域业务信息化系统的技术与服务提供商。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5月的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3月28日,朗新BVI签署《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118万美元。2003年4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3年5月7日,杭州朗新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
2013年12月4日,朗新科技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2]91381号)。2013年12月23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16,800万元,取得了33010040001625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力信息化行业的用电领域,产品主要包括用电信息采集、远程实时费控、营销业务应用、客户服务管理、服务品质评价、计量生产调度、电能服务管理、营销稽查监控、农电生产管理等,纵向上覆盖输电、配电及电力调度智能化业务领域;横向上已进入燃气、水务及其他公用事业领域。
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其他土木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广告设计和制作;其他计算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承接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长军和郑新标,控股股东为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无锡朴华和无锡群英为实际控制人徐长军和郑新标出资的合伙企业。
徐长军和郑新标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徐长军现任公司董事长,郑新标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朗新科技于2017年07月19日发布最新版招股书,2017 年 8 月 1 日登陆深交所,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票简称朗新科技,股票代码300682,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5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500 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95.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4,727.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67.93 万元。
朗新科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1.下一代电力营销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24,848.2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667.93万元;2.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9,357.4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000.00万元;3.营销网络扩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4,406.0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400.00万元。
证监会问询纳税调节项目、拆除境外上市架构情况
据证监会2017年05月24日发布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4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发审委要求朗新科技说明以下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2014年度、2016年度利润总额相近但企业所得税(应缴数)金额相差较大,主要的“所得税纳税调节项目”如下(单位:万元):
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上述纳税调节项目产生的主要原因。
请保荐代表人:(1)说明上述调节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项目名称;(2)对上述“收入会计政策变更”项目的纳税调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据证监会2017年05月15日发布的朗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显示,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同时,因属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而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享受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优惠的具体依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与期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得到相关税务部门的许可,是否存在无法持续获得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2)发行人是否存在对上述税收优惠的依赖。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申请材料显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自1999年9月起搭建海外红筹架构,在2012年12月拆除境外上市架构,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设置海外红筹架构的合理理由;(2)海外红筹架构搭建、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后又购回、建立代持关系后又解除,直至最后解除红筹架构的具体过程,上述各种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是否已依法缴纳,是否已按规定完整办理了境外投资许可及外汇登记、变更、备案等手续;(3)海外投资者具体情况,其取得股权及之后股权转让或股权回购的过程,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控股权的安排或约定;(4)2010年至2012年期间徐长军、郑新标将其持有朗新新开曼权益交由Lau Lee Kwok和Ho Chi Sing来代持的真实原因,2012年6月代持关系的解除是否彻底,是否仍存在委托或信托持股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5)境外主体是否仍拥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资产,相关资产是否已完整转回至发行人,北京实达朗新与杭州朗新之间的关系;(6)朗新BVI等境外上市主体所获得的境外融资资金及境外分红、资本变动收入是否按规定调回境内。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