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衡分析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列入国家规划并结转“十三五”的在建及规划电力项目30项。其中,煤电项目20个,装机容量2282万千瓦;核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8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个,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外电入鲁”输电工程3项。
受国家电力行业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十二五”期间全省电源建设步伐放缓,加之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投产延后,“外电入鲁”规划项目未能如期建设等原因,全省电力供需形势趋于紧张,供应出现缺口,2013年、2014年最大缺口分别达到244万千瓦和360万千瓦。未来随着结转电源项目逐步建成投产以及“外电入鲁”工程的顺利建成送电,全省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电力供需基本平衡。但考虑到大气污染防治以及优化调整电源结构需要,“十三五”期间仍需规划一定规模的热电联产项目和“上大压小”电源项目,以满足地方热力增长需求,加快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工作,以及保障“十四五”初期电力供应安全。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加快工作指导重大转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优化调整电源结构布局,着力完善电网网架,着力提高电力系统效率和调节能力,着力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推动电力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力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适度超前。以满足电力市场需求为目标,保持电力发展适度超前,建立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形成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的电力系统,满足国民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加快结构优化调整,建立传统能源与新兴能源电力互补融合、省内电力供应与“外电入鲁”共同发展的新型电力供应格局。统筹电网与电源、输电网与配电网之间协调发展,实现电源布局、电网建设与资源环境、区域发展战略协同促进。
坚持绿色低碳。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提高电力生产、输配、使用环节效率。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发电,清洁高效发展化石能源电力,积极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打造坚强智能电网,显著提升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动电力发展走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实现电力供应与需求协调发展。建立公正、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能源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健康的电力市场。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实现创新成果向现实效益转化,提升电力工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三)发展目标
1、规模目标
全省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力争达到1.72亿千瓦左右;其中省内装机、省外来电能力分别达到1.37亿千瓦、3500万千瓦左右。
2、结构目标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3010万千瓦左右,约占省内电力装机的22%;省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高到22%;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高到10%。
3、效率目标
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煤电装机的比重提高到75%左右。电网综合线损率下降到5.9%。
4、环保目标
到2017年年底,全省现役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燃气轮机组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
5、民生目标
人均电力装机达到1.35千瓦,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850千瓦时;户均年停电时间缩短至2小时以内,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52千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