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电力市场改革逐步推进后,作为重点改革任务的售电侧放开已成为关注焦点,开放的售电市场为需求响应提供了更好的实施环境,而需求响应本身也成为售电商的核心竞争力。文章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研究了售电侧放开对需求响应发展提供的政策环境影响,设计了需求响应开展的3种模式,包括利益传导模式、实施模式以及技术模式,分析了售电商参与需求响应的必要性及具体方式。
0引言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就推进售电侧改革方面,具体制定了《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了参与市场的主体与准入门槛,划分了市场化的交易方式与结算方式。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思路可总结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由于输配电的自然垄断性,几乎无法参与市场竞争,而售电侧改革作为放开的“两头”之一,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同时,售电侧改革不是孤立的改革,它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的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改革任务紧密联系、互相作用,对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产生重要影响。
售电侧改革已经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目前,北京、云南、贵州、陕西、山西、甘肃、山东、新疆、湖北、海南、广西、辽宁、河南、河北、安徽,共15个地区出台了综合试点方案。其中,山西、甘肃、浙江、吉林、广东、新疆兵团、内蒙古、黑龙江、福建、重庆,共10个地区出台了售电侧改革方案。全国设立了100家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
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公司将通过需求侧管理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节能服务等更好的增值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来吸引更多的用户资源,实现电力价格真正反映电力供需,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需求响应作为未来售电商参与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已在国内开始实践。2016年7月26日,江苏电网调度用电负荷达9244万kW,实施了2016年首次全省范围的电力需求响应,参与用户达到3154户,约定响应负荷331万kW、实时响应负荷21.39万kW,实际减少负荷352万kW,已远远超过美国PJM电力市场需求响应的单次执行容量,成为全球单次响应负荷最大的电力需求响应实践。
目前,已有学者对中国建立售电侧市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献[5-7]对国外售电侧市场主体进行了归纳分析,研究了售电市场准入机制、交易机制、保底供电机制等。文献[8-13]结合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情况,总结了售电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文献[14-15]概述了我国目前的需求侧资源和需求响应现状,分析了售电侧开放对电力市场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
售电侧改革后,精细化和实时化的需求响应将有利于售电商在控制购电成本的同时,提供更高品质的辅助服务,充分满足客户的用电体验。因此,本文结合售电侧改革大环境,研究了售电侧改革与需求响应发展的双向作用,设计了需求响应的利益传导模式、实施模式以及技术模式,分析了售电商参与需求响应的方式与必要性。
1售电侧改革为需求响应提供更好的实施条件
1.1 售电侧改革内容
售电侧改革文件延续了电改9号文的思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建立了电网企业、售电公司以及用户等市场主体的准入及退出机制,赋予了各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划分了市场化的交易方式与结算方式。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一方面放开用户自由选择权,允许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另一方面构建多个售电主体,允许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逐步从事售电业务,形成多家售电格局。
售电侧放开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核心是引入竞争性售电主体,逐步放开用户选择权,使用户能够自由选择售电主体购电。但是,售电侧放开不是孤立的,成功的售电侧改革与较为成熟的售电市场建设、较为完善的售电市场运行机制设计以及单独核定的输配电价等都是密不可分的。
1.2 售电侧改革效果
此轮新电改下的售电侧改革,主要目的是构建多个售电主体,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市场格局,构筑“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行业结构,建立政府监管下的电力市场体系,从而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最终有效提高全社会福利。
2015年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批复了重庆市和广东省开展售电改革测试点的方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5月国内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超过420家,包括央企、地方国资、民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广东省的计划,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为420亿kWh,约占广东电网全年售电量10%。其中280亿kWh为年度长协,140亿kWh为月度竞价。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在3~5月组织了3次月度电力竞价交易,总成交电量为39亿kWh。其中售电公司共成交电量28.4亿kWh,占比73%;售电公司获得的电量也由3月的65%上升到5月的83%。重庆市首批用户购售电协议签订售电量1.3亿kWh,用电企业平均签约电价0.6元/kWh,至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600万元。
1.3 市场机制促进需求响应更好发展
1)售电侧放开使得售电商愿意开展需求响应。由于需求响应可以利用需方资源,竞争促使售电商深入研究采用需求响应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更有利于需求响应项目的开展和应用。售电商为保证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其更乐于针对不同负荷特性的用户设计多种需求响应套餐,充分吸引用户获得可观效益。
2)售电侧放开使得售电商便于开展需求响应项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前,电价受严格管制,设计和开展需求响应项目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有着较强的政策壁垒,需要实施方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开展,而且一旦实施则不容易改变。例如,峰谷电价作为需求响应的价格机制,目前已在多地广泛实施,但是较为僵化的峰谷电价时段设置一般难以匹配负荷峰谷时段的动态变化。因此,售电侧放开为需求响应项目的实施提供较为开放的环境。
3)售电侧放开使得售电商能够合理开展需求响应。售电侧的多主体和市场化意味着售电商必须自负盈亏,每个售电商都是公平竞争的市场成员,这促使售电商必须细致核算成本收益,从而实现供方和需方资源的优化配置,确定是否开展需求响应项目,及其具体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