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在此次《规划》中,国家能源局提出了重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发展,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
记者注意到,《规划》明显提高了上述地区的开发规模并明确,到2020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
在此背景下,记者了解到早前已有诸多企业早已在“低风速”市场谋篇布局。国电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早前就表示,随着北方限电形势日益加剧,集团下一步将加大中东部及南部地区风电市场开发力度。
在前不久落幕的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上,该集团下属国电联合动力公司技术团队就以“技术引领低风速时代”为题,分享了最新的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据悉,该公司自主研发的“低风速兆瓦级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与机组研发”以提高低风速段风能捕获效率、突破低风速机组研发的技术瓶颈为研发目标、以降低度电成本、提升风电场盈利能力为产业化目标,从高效率、高可靠性、环境适应性、易维护性四大方面的20余个创新方向开展科研攻关。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技术目前已经成功应用到全国近53个风场,也为我国风电开发格局“东进”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国电绝非是唯一在此领域有所建树的企业。在大部分风企正在高风速风区跑马圈地时,有能源界的“科技黑马”之称的远景能源也早已在低风速领域崭露头角。
据悉,全国第一个低风速风场──安徽来安风场2013年全年在年均风速5.7米/秒的风资源条件下,远景低风速智能风机的满发小时数超过2060小时,机组平均可利用率超过99.2%,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之比邻的年均风速5.8米/秒的江苏盱眙低风速风场,采用远景低风速智能风机后,2013年全年等效满发小时接近2200小时。
在秦海岩看来,随着产业发展格局的调整,风电开发也将趋于精细化。这无疑对机组在复杂风资源环境中的适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定制化正好可以满足此类要求。通过定制化,不仅能够根据不同风场的环境条件以及不同客户的需求来对机组进行更加精细的差异化设置,未来还必须可以在同一个风场的不同机位点配置不同的塔筒高度、风轮直径以及控制策略,最大限度提升风资源的利用效率。
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发展
除了陆上风电规划上亮点频现外,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对未来五年海上风电的规划思路也有较为明显的改变,即由“积极开拓海上风电建设”转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事实上,从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建设至今,我国海上风电建设已有8年时间。到2015年底,全国海上风电并网容量75万千瓦,目前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在业内人士看来,海上风电不仅建设成本高企,一旦出现问题维护成本更是难以想象,特别是一旦出现批量事故,企业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国外一些国家和装备制造企业在海上风电发展初期都有过较为深刻的教训。那么,具体到我国海上风电而言,虽然在“十二五”时期发展步伐与陆上风电相比相对缓慢,但是通过一些技术实践,也积累了很多工程技术经验,摸清了资源情况,同时初步建立了行业标准。
对于未来五年海上风电的规划,此次《规划》就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将重点推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海上风电建设,到2020年四省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均达到百万千瓦以上。积极推动天津、河北、上海、海南等省(市)的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性推进辽宁、山东、广西等省(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此外,《规划》还在完善海上风电产业政策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开展海上风能资源勘测和评价,完善沿海各省(区、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鼓励沿海各省(区、市)和主要开发企业建设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规范精简项目核准手续,完善海上风电价格政策。加强标准和规程制定、设备检测认证、信息监测工作,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成熟的设备制造和建设施工技术标准体系。
就像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早前在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所言,“十三五”时期,一方面,海上风电的发展思路将保持稳定,就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能源局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对海上风电的支持力度不降低,同时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在用海、并网等方面存在矛盾的领域,都会积极协调。
另一方面,一些需要做的基础工作一定要做扎实,包括整机制造、施工技术研发等领域该做的一定要做深做透,要在不断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全产业链技术水平的进步和成本下降,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健康稳健的海上风电产业,而绝不是一个跨越式发展,留下诸多隐患的海上风电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