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我国已具有大规模发展的条件,应该通过制度建设消除。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负外部性,促进产业发展。
自1998年第一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在国内建成开始,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经历了十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自发探索阶段(1998年-2011年)。2000年,部分下游城市燃气企业以及设备制造企业,在与国外天然气、能源企业的交流合作过程中了解到分布式能源这一天然气的高效利用方式,并逐渐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理念、技术引入国内。在此阶段,国家没有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只有上海出台了专项补贴办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以示范性项目为主,例如北京燃气调度中心大楼。项目规模普遍较小,多采用自发自用模式,无法并网成为主要发展瓶颈。
政策推动阶段(2011年-2013年)。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政策措施。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了我国未来五年大气污染防治的时间表和路径图。由于政策引领,全国开始推广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项目类型逐渐多元化,例如数据中心、大型公建等项目。但由于缺乏财政补贴和电力并网等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停滞阶段(2013年-2015年)。受天然气价格高企的影响,从2014年开始,部分新建分布式能源项目陷入停滞状态,已建成项目也多处于停运,市场发展遭受打击。主要原因就是高气价导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经济性大幅降低,企业投资的收益率无法保证,用户无法承受较高的天然气价格,几乎所有项目均不具备经济性。
复苏阶段(2015年-至今)。2015年下半年开始,以重新启动的电力体制改革和天然气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为标志,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开始复苏。“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油气体制改革思路,为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革命,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在新的发展环境和机遇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开始复苏。
应该说,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单机规模小于或等于50MW,总装机容量200MW以下)共计288个,总装机超过11123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行业相关从业企业约253家。其中投资运营类108家,技术和服务类企业68家,设备企业77家。
但是,与《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中设定的“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的目标相差甚远。特别是还存在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层面的具体扶持政策与机制缺失、项目经济性受气价制约等问题。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电力能源体制和市场化改革缓慢,直接影响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速度。“十二五”期间,电力能源体制和市场化改革缓慢,造成天然气气电价格比过高,且电力并网难,从根本上制约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快速发展。与不含环境成本的煤炭价格相比,按照热值计算的国内管道天然气终端价格比煤炭价格高出6倍,天然气的能源替代市场作用不足,在电力能源领域的价格竞争力弱,甚至引发“逆替代”。目前我国的分布式发电大多不考虑分布式电源所发电力上网的运行方式,今后一旦需要向配电网送电,不但需要增加双向计量的表计,高峰和低谷电价如何计算也将成为一个主要问题而需慎重考虑。
(二)政策尚未全面铺开,指导意见无法完全落地。《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之前,我国仅有《节能法》中一次提到“国家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也仅仅明确了可再生能源方式的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合法并网等问题,没有对能源的综合利用问题作出明确的要求。虽然也出台了一些有关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其中条款大多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配套的鼓励和补贴政策很少,可操作性不强。目前,上海、长沙等地出台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设备投资补贴。但是从国家层面尚无具体的补贴标准,这也成为“十二五”主要任务与目标均未实现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统筹规划管理水平不高,造成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立项、实施困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必须与电网、供热、供冷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将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纳入区域能源规划是较好的方式之一。“十二五”期间,全国只有上海、湖南、重庆、广州等部分省市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纳入省市顶层设计规划。但是多数省市地区尚未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编制以及将其纳入地区能源发展规划中的工作,造成项目在立项、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