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0月31日,上海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队组织召开会议,总结梳理前一阶段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研究讨论成本监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华东能源监管局、上海市物价局和上海市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根据目前的工作开展情况看,此次输配电成本监审核减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非输配电项目,包括发电项目、培训中心、电动汽车、电力医院以及有市场化收入的子公司按市场化收入比例核减的部分;二是固定资产中的用户资产;三是固定资产折旧按监审办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中值调整引起的折旧费用的变动。
华东能源监管局认为,输配电成本监审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定合理的输配电价的基础,因此建议下一步工作重点应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加强监审的深度,同时结合上海特有情况,梳理根据国家现有规定可以认定的事项以及需要上级部门进一步明确的事项。
附:《深圳市电网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输配成本核定可以此为参考)
一、深圳市电网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对象为共用网络准许成本。
二、输配电准许成本在各电压等级之间原则上按照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分摊。
三、输配电准许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
四、输配电准许成本主要按照电网企业历史成本,未来年度的预测成本,并参考同类型企业先进成本标准等情况综合核定。
五、历史成本指电网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主要以电网企业经审计(审核)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成本监审结论核定。
(一)折旧费的核定。折旧费是指电网企业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和定价折旧率计提的费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成本监审核定。
输配电固定资产,是指经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符合规划的包括线路、变电设备以及其他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资产。以下固定资产不纳入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范围:未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建设的输配电资产;从电网企业分离出来的辅业,多经及三产资产。
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按规定进行过清产核资的,按财政或国有资产部门认定的各类固定资产价值确认。
定价折旧率的具体标准:2014年及以前的固定资产按南方电网公司规定的折旧年限的中值核定;2014年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按深圳市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核定(见下表)。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按5%核定。已计提完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算折旧费用。
深圳市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定价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