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合现场检查,提供现场配合检查有关场地、设备、资料。
(五)检查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能源局现场检查纪律,并接受监督。
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转发通知至所属各级供电企业。
联系人:傅建钢
电话:0591-87028927
E-mail:fjb_scc@163.com
附件:迎检前应准备基本材料清单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迎检前应准备基本材料清单
(2015-2016年度)
1.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会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税审报告及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接受外部财税检查和审计相关资料。
2.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研发费用、保险费用明细账及有关资产清理清查明细表或盘点表。
3.国家电网、国网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含前期计划、技改计划、科技计划等)。
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清单(固定资产卡片)及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2015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
5.截止2016年6月末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有关概算、审批(招投标)手续及工程合同等资料。2016年6月末当年已完工程项目概算、决算相关资料。
6.财产保险合同及2015年至2016年保险投保及理赔事项清单,相关理赔情况说明。
7.2015年至2016年6月已处置资产清单,相关审批手续资料等。
8.2015年专项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9.检查需要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