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会咨询作用。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中的咨询作用,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协助制定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为产业发展出谋划策。
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高校院所等共同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产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协调有序、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合作。鼓励我省龙头企业与世界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平台,与相关国家共建国际电动汽车综合示范基地,组织国际电动汽车发展论坛,强化与有关企业、国家及国际组织在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
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设区市、各县(市、区),负责全面完成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和分年度目标,制定本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强项目筛选推荐,积极争取产业基金支持。建立年度督查制度,定期对地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开展评估,加强对规划的实施考核。
(二)加大财政扶持
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将从2016年起每年设立3亿元、五年共计15亿元的新能源汽车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公共事业用车数量、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出台地方配套支持政策、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要素将资金拨付至各市,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价格补助、充换电设施建设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补助。
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由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出资一部分,并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子基金支持,联合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共同组建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重点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
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引导风险资本投入。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业转型升级专项等。大力支持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投向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上市和挂牌。
鼓励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根据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地方配套补贴,积极支持和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完善配套政策
制定、完善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政策措施。在加大车辆购置与使用环节补贴的基础上,鼓励各设区市在车辆上牌、年检、停车费、景区特许通行、早晚高峰限号行驶等方面研究政策措施,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研究纯电动汽车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减免措施,探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和部分繁华商业区划出一定比例优先用于停放电动汽车,允许早晚高峰不限行、新能源汽车可使用公交车道等。通过允许不排号牌予以登记、免交或减半交纳出租车运营费用等措施,支持新建纯电动出租车公司。
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充换电设施网络建设。通过减免场地租赁费、税收优惠以及建设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尽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价格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建设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省电力公司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充换电站给予指导和支持。
制定政府采购与产品补助支持政策。各推广城市要重点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出台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实施细则,将列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四)强化人才队伍
支持省内高校加强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相关的电化学、新材料、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学科建设,支持通过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到新能源汽车企业研究院工作,允许在工作期间保留原单位身份、职称和待遇。根据企业需求,把专业对口的国外工程师、博士生引进到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并选派到新能源汽车企业研究院工作。
(五)加大宣传推广
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宣传力度,借助G20、亚运会等国际重大会议平台,加大省内新能源汽车品牌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站等载体,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政策精神,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引导消费者逐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定期举办相关技术及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学术研讨会,营造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创建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的市场环境,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
(六)加大监督考核
建立责任分工机制,加强对省直各部门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细化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各地尤其是推广城市要对新能源汽车工作及成效开展定期检查,并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奖励评比、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挂钩。
附件
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重点领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