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2016上半年,这19个新能源汽车政策你知道吗?下面带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吧!
1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新国标
此次新发布的5项国家标准在4项标准的修订基础上新增《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内容:新修订的5项国家标准主要在提高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性及兼容性方面做出更进一步的要求。交流充电部分,更新禁止采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直通电缆加普通家用插头的连接方式,大于16安培的充电方式要求在车辆插座和供电插座安装电子锁和温度传感器等规范。
2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2016年,乘用车以纯电动续航行驶里程(R)为标准,具体补贴如下:
1、纯电动乘用车100km≤R<150km每车2.5万、150km≤R<250km每车4.5万、R≥250km每车5.5万元。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km每车补贴3万元;
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
3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深入落实《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1月8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促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建言献策。
5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6年1月1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并制定了奖励标准。
6 《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通知》
为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7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1月20日,工信部发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公告,7家企业入选。进入第二批目录的企业分别为:万向A一二三系统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工信部公布的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增至17家。
8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专家技术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公布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八家企业入选,分别是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中道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规范企业申报流程和要求,贯彻实施动力蓄电池相关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和把关,进一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发布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31484-2015、GB/T31485-2015和GB/T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10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公示)
6月20日,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公示。至此,据电车汇统计,符合该条件并进入目录的动力蓄电池及电池系统企业已达57家。其中,动力蓄电池企业56家,电池系统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