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能源微网针对的是个体的用户,那么“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针对的就是大型的基地,它可以看做是《十二五能源规划》中“综合能源基地”这一笼统概念的细化,也可以看做是国家电网“一特四大”方略(特高压+大水电、大煤电、大核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的混合升级版。而其目的是利用传统能源的高调节性,来解决新能源的波动问题,这从它的名字“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中各类电源的位置顺序中可见一斑。
与能源微网注重营造适合的行业氛围,扩张增量的项目规模略有不同,“大基地系统”更多关注的是协调现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优化存量效率。事实上,考虑到西部能源大型项目的投资者多为和政府关系密切、便于管理的国有企业(例如几大流域水电的开发主体),外加电网调度有一定的强制性,从技术上来讲,在统筹规划之下,大基地多能互补系统的实现难度并不大,问题在于,这个体系很可能是低效的,例如,如果火电没有进行灵活性改造,那么用它来调峰可能会产生很高的煤耗,得不偿失。因此,想办法让现有的大基地多能互补效率提升,是这种模式的关键所在。
综上分析不难发现,能源微网与能源大基地虽然体量与发展模式不同,但在多能互补方面多少都面临了共同的问题。基因造就独特性,环境造就相似性,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并非偶然。如果需求侧管理的相关制度可以较为完善,分布式售电又无需较高的沟通成本,那么能源微网的规模化发展将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如果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可以更加完善,那么能源大基地多能互补的效率也会提升得很快。
一言蔽之:模式推广,改革先行,从某种意义上讲,示范性的多能互补示范性项目的发展动力更多源于企业自发,发展速度则取决于该模式的回报率。它应该是能源行业市场化制度的产物,正如森林是沃土的产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