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问题
陕宁青三省(区)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均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激励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车桩发展不协调、标准体系不完备、盈利模式不成熟等多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速度。
(一)市场激励机制缺乏等因素致电动汽车发展动力不足
宁夏、青海受激励机制缺乏等因素影响,电动汽车发展动力不足,发展速度较慢。具体包括:一是两省(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对电动汽车高昂的售价认可度不高;二是两省(区)均不符合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标准,不能享受中央财政安排的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资金;三是青海天然气供应充沛、终端零售价格较低,天然气汽车性价比及用户粘度均较高;四是西北区域具有地广人稀的地理特点,目前电动汽车巡航里程较短、充电时间较长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在西北的发展。
(二)省、市层面贯通有力的配套政策体系尚未建立
近年来国家针对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但陕宁青三省(区)均存在城市建设、用地和配电网改造等相关规划中考虑不足,财税支持力度不大,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不明确,对居民小区和社会停车场等安装困难场所协调推动不够等政策性的问题。如:宁夏尚未出台充电基础设施推广政策;陕西、青海尚未在用地、建设、运营等方面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西安市以外的其它地区均未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等。
(三)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规模不协调
陕西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两者发展不协调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较少,布局不合理,尚未形成完善的充电网络,制约了电动汽车发展。另一方面电动汽车增长总体低于预期,充电桩智能化利用水平不高、通用性较差等原因造成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和投资回收率均较低,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
(四)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和严格执行
国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包括8个技术领域、共58项标准,截至目前仅发布29项,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等标准尚未统一,各运营企业间结算互联互通等标准还未出台,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需尽快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不够便利。如陕西、青海使用较多的某品牌电动汽车采取交流快充的快速充电方式,与充电站主流的直流快充充电桩不兼容,其自产专用的交流快充充电桩又与国内市场其它电动汽车不兼容,为充电站建设时充电桩的配置带来困难,既易造成资源浪费又易形成区域性垄断。
(五)可持续的充电服务商业运营模式尚未建立
目前三省(区)仅在部分城市的公交、出租等特定领域,通过实行峰谷电价、执行充电服务费等措施探索充电服务盈利模式。但由于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充电服务价格机制不健全、提供服务较单一、充电时间未获得充分利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盈利水平较低,普遍处于亏损状态,难以激发市场投资热情。
四、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政策支持体系,扶植行业发展
1、加快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推进省、市配套政策制订。一是印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运营管理办法、用电价格政策等政策文件;二是明确充电设施相关建设主体的责权利,化解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难点;三是制定物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和激励机制,为充电基础设施的推广打好基础。
2、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积极制定、发布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将充电基础设施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站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将城际快充网络纳入相关高速公路规划,明确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
(二)完善标准规范体系,规范行业行为
1、着力完善充电设施相关国家标准体系
积极推进充电接口互操作性检测及服务平台间数据交换等标准的制修订,进一步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建配套、消防安全、数据采集等技术标准,全面完善充电设施相关标准体系。
2、加强标准执行的约束性和强制性
强化标准的执行,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准入。把符合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新国标作为充电设施市场准入的条件之一。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旧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升级,保证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对于执行标准不严、不利的企业,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责或处罚。
(三)创新运营服务体系,激发行业活力
1、鼓励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创新
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设施”相关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建立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完善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便捷服务,拓展平台增值服务,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引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充电设施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各类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同时,探索自用充电设施分时共享模式。
2、做好配套电网接入与供电服务
加快将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加强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完善供电服务,进一步优化用电报装流程,简化手续,限时办结,为充电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