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岸电产品技术也日趋完备。国内已研发了高压大容量变频电源、低压变频电源、船岸连接设备产品等核心产品体系,能够满足沿海、沿江、沿内河各类码头和船舶岸电使用要求,并开发了现场监控系统、岸电运行平台等配套软件,能够提供岸电建设、运营一体化解决方案。
目前,很多电能替代技术已日臻成熟。据《南方电网公司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南方电网将因地制宜推广重点在电锅炉、热泵、岸电、电磁厨房等9类电能替代技术。并且经雷鸣所在工作组调研测算,南方五省区电能替代市场潜力巨大,如果上述9类技术全部实施的话,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将在“十三五”末提高2—3个百分点,增加售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
症结:政策和价格是关键因素
推进电能替代的技术难点不多,很多专业人士认为,关键因素在于政策和价格层面。
《意见》中提到4个电能替代重点领域,之一便是北方居民采暖领域。饱受雾霾之苦的北京市,早在2001年起实施“煤改电”的电能替代工程,但持续10多年改造仍未彻底完成。据《民生周刊》2014年调查,煤电“双轨”甚至“电返煤”情况依然存在,究其原因,峰谷电价的优惠力度对于居民来说还不够。直到北京市政府去年出台政策,对居民购置电采暖设备进行补贴,同时在原峰谷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惠,才彻底点燃了电采暖市场。
价格成为影响电能替代的关键因素。不同终端能源的价格必然影响市场选择,据测算,煤炭、天然气、焦炭的“折算电价”比电价低。电能相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在现行价格体制下没有相对优势,出于成本的考虑,电力并非很多消费者的首选。
但是,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电价并非毫无竞争力。现行的能源政策使得传统能源的价格没有包含环境成本。
2014年,由清华大学、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完成的《2012年煤炭真实成本》发布称,我国2012年吨煤产生的环境和健康成本为260元,而目前煤炭定价机制中的环境税费仅为吨煤30—50元,排污费5元左右,远低于其真实成本。并建议政府通过制定合理的煤炭生产和消费的环境税费,将外部损害成本内部化,利用价格的手段调整煤炭的合理生产与消费,从而实现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呼吁已久的《环境保护税法》将在本月进行审议,如果进程顺利,该法有望年内出台,对改变能源结构、提升清洁高效的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市场占比大为利好。
政策、价格因素之外,信息不对称及长期以来的习惯心理,也左右着市场选择。一方面,经济欠发达、信息滞后地区,对于电能替代产生的很多新功能,获取信息有限;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使用化石燃料的固有习惯,产生了路径依赖,转变思维和心理并非易事。
“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大力传播电能替代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电能替代。”雷鸣说。
方向:政府是主体,企业应配合
部委和电网企业《意见》的印发,表明了政府和企业对于推进电能替代的决心。在同时面临环保和消纳难题的情形下,双方有了共同努力的方向。在推动电能变革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这个事(电能替代)迟早要做的,因为是关乎全球环境保护的大问题。而且对各方都有好处,现在时机、技术各方面都成熟了,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做呢?”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观点鲜明。
在他看来,障碍在于改造成本。在政企协作的情况下,成本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并且,政府是“主体”,企业积极配合,仅靠市场机制“很难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