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的电网
刘吉全所在的企业,今年1月的电费被扣掉了110多万元,这对经营状况每况愈下的他来说已是重负。云南电网对此的解释称,这是2015年“西电东送”降价部分各发电企业需要均摊的款项。
2015年云南承接输送广东的“西电东送”框架协议电量约800多亿千瓦时,此前是按国家批复的电价0.386元/千瓦时结算,但据国家发改委2015年5月发布的《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内的电价可由政府之间协商。广东省提出“西电东送”协议内电价应依据燃煤标杆电价下降0.02元/千瓦时,云南省最终接受了这一价格。随后云南电网将降价总额10.53亿元强制均摊给省内所有发电企业,并在2016年1月的电费结算中完成。
多位市场人士指出,上述“西电东送”结算双方广东电网和云南电网同属南方电网公司,是左兜与右兜的关系,双方通过买卖电赚取差价,将降价部分却转嫁给发电企业且直接强制结算,这样的做法有利用垄断地位之嫌。
云南大部分发电企业都对电网的此项强制行为表示不满。史志伟也在会议上提及“此事有待商榷”。云南省工信委人士也对财新记者表示,“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内的电价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应由省物价局出台相关文件来规定,电网企业无权强制结算。
3月31日,云南省发改委官方网站挂出公告,公开招募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东和理事。这成为本轮电改以来,首个以公开招募的方式组建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目前,已经成立的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以及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构架都是电网企业全资子公司,或电网企业绝对控股,云南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较为特殊,采取的是电网企业相对控股,而且公开招募股东的方式组建。
李勤比喻称,原来的电力交易相当于云南电网一家的“独唱”,未来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相当于多个股东和理事的“合唱”。
业内人士注意到,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虽然以云南电网为控股股东,但是招募者却不是云南电网,而是云南省发改委,这意味着政府看到了电网企业的巨大权力,并希望尽最大可能释放改革红利,力争不受电网企业的强力控制。
财新记者询问云南省内几家最大的工业企业和大型水电企业,他们均表示希望出资成为昆明电力交易的股东,进而在未来的电力交易中获得一定的话语权。
一位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电力交易中心的公平、公正十分关键,云南电改的确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但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来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而云南电网仍是昆明交易中心的实际控制人和经营者,即便其他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可以参股,对于电力交易和调度的影响仍十分有限。
上述专家认为,调度权独立于电网之外,严格执行市场化交易结果,才是电力市场化得以真正实施的基础,但九号文并未提及调度独立于电网企业,因此云南试点也受此电改顶层设计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