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怎么改”
《试点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2002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当前云南省电力行业存在的以水电等清洁能源消纳为主的矛盾和突出问题;第二部分明确了云南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和三项基本原则;第三部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设置我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7大项、28条重点任务;第四部分提出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同时,《试点方案》结合云南省的实际,在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西电东送、交叉补贴回收、保障民生用电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内容。
(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推进电价改革主要有三部分任务,一是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二是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三是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
根据云南实际,《试点方案》提出了两大具备云南特色的电价改革措施:一是根据云南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共用电网输配电价格和专项输电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考虑用电负荷特性、输电距离对输配电价的影响。二是妥善处理交叉补贴,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定电网企业申报的交叉补贴,扣除低电价老电厂提供的电价空间后,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主要有五大改革任务,一是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二是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三是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四是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五是积极参与跨省跨区跨境电力市场交易。
尤其是西电东送交易机制方面,提出了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的新机制设想,即: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和省级政府间的合作协议,支持电力企业将省内富余的电力电量,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输送到区域或全国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跨省跨区跨境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目录、出入量形成机制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交易合同要及时向电力交易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备案。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
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是云南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二是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三是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四是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
其中,针对云南以水电为主清洁电力占80%以上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组建相对独立的、开放的、企业性质的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第三方机构参股,接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的监管。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建立电力市场协调机制,负责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的章程、电力市场方案设计、交易规则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通过这样的机制设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促使电力行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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