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诊断
针对用户的具体情况,对各种耗能设备和环节进行能耗评价,测定企业当前能耗水平,通过对能耗水平的测定。此阶段ESCO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起点,由公司的专业人员对用户的能源状况进行测算,对所提的节能改造的措施进行评估,并将结果与客户进行沟通。
改造方案设计
在节能诊断的基础上,由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改造方案的设计,这种方案不同于单个设备的置换、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其中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造后节能效益的分析及预测,使用户做到“心中有数”,以充分了解节能改造效果。
谈判与签署
在节能诊断和改造方案基础上,ESCO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SCO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3-10年)ESCO分享项目大部分的经济效益,小部分的经济效益留给用户。待合同期满,ESCO不再和用户分享经济效益,所有经济效益全部归用户。
项目投资
合同签定后,进入了节能改造项目实际实施阶段。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新机制,用户在改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资,公司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采购,其费用由ESCO支付。
全过程服务
合同签署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测量与验证、人员培训、节能效果保证等全过程服务。
培训
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ESCO还将负责培训用户的相关人员,以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及保养、维护改造中所提供的先进的节能设备和系统。在合同期内,设备或系统的维修由ESCO负责,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能耗基准、节能量监测
改造工程完工前后,ESCO与用户共同按照合同约定测试、验证方案对项目能耗基准和节能量、节能率等相关指标进行实际监测,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节能量确认。节能量作为双方效益分享主要依据。
效益分享
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节能诊断、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ESCO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SCO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用户将节能效益中应由ESCO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给ESCO。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毕以后,ESCO把项目交给用户,用户即拥有项目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