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日前,河北省先后出台《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河北省将9大新能源车类型纳入补贴范围,充电服务价格0.6元/度。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
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补贴范围
《河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提出,将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9类新能源汽车纳入公共服务领域范围,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
在城市逐步淘汰燃油、燃气公交车,更换新能源公交车。2016-2019年更换及新增的城市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分别达到50%、60%、70%、80%。
对消费者购置的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免收车辆牌照费。
新能源汽车在城区道路行驶,不受重污染天气限号限行应急响应措施限制。对符合城市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的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纯电动汽车,优先办理通行证件。
“十三五”建设6万多个充电桩
《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
到“十三五”末,全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重点做好用户居住地、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2016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