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能源互联网与大数据
1.1.大数据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目前业界对大数据的定义并不统一。从宏观的视角来看, 大数据不仅是指一种数据集, 也指以这个数据集为研究对象的一项综合性技术, 是传感量测技术、信息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分析技术与领域技术的结合。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看, 大数据还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认识论。大数据是数据的量和复杂程度发展到某个阶段的产物, 是对传统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技术的继承、提升甚至革命。
当前, 对大数据基本特征的认识并不统一。总体来看, 国内外公认的大数据特征可以概括为“4V”: 体量大(Volume)、类型多(Variety)、增长快或速度快(Velocity)和价值大(Value)。这都是从数据本身的特点去论述的。而我们认为, 大数据的“大”是一个相对概念, 并不是要严格到多大数据量才是大数据。大数据的“大”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指数据“大”到一定程度, 可全面表现数据所描述的事物的特性或某种规律; 二是指数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大”到传统的数据处理技术、分析技术不能满足需求, 需要采用大数据技术。从大数据的内涵来看, 大数据核心是通过范围更广、数量更大的数据, 认识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发展趋势。
1.2.能源互联网中的大数据
能源互联网的数据可分为五类:
(1)反映能源生产的数据;
(2)反映能源配送、转换的数据;
(3)反映能源消费、交易和调控的数据;
(4)对能源互联网有影响的社会经济环境数据;
(5)表征能源互联网的参与者-人的特征的数据。这些数据共同构成了能源互联网中的大数据。
能源互联网中大数据特征:
(1)能源互联网中的大数据体量巨大;
(2)能源互联网大数据结构复杂、种类繁多;
(3)能源互联网大数据实时性要求(速度)高且增长快;
(4)能源互联网大数据包含着巨大的价值。
1.3.能源互联网中大数据的重要性
辅助能源互联网的多源系统协同运行决策; 支持能源互联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催化能源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形成; 提高能源互联网的管理水平; 有利于能源互联网信息资产的管理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