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电力在改革过程中,行业发展仍然遇到了一些“障碍”。例如,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市场配置资源难以发挥等难题。
“输配电网环节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在当前的形势下,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实行政府定价来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孙海红认为,随着电力改革的逐步深入,未来电改也会逐步放开配电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配电投资运营。
记者注意到,两个管理办法还规定,由电网企业内部承担电力交易机构职能,电力交易机构采取电网全资子公司或者会员制以外组织形式且售电公司由电网与发电企业合资组建的,能源监管机构及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认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等四种情况下,电网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
此次电力改革更细则的管理办法,可以说,对于电网在竞争性售电市场中也有了限制。据悉,在2015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过去深圳、内蒙古西部等7地开展改革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试点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加速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国家能源局在今年3月份也下发了《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2016推进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在广东、重庆等地开展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
“电力体制改革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今年将是电改深入、落实的一年,”孙海红预测,电力改革下一步将重点深入配电侧和售电侧改革,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范围,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推动配电网运营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