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配额制”实施细则出台?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对各省如何制定本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等,予以说明。
通知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制定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并予公布。鼓励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更高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
此次下发的通知还显示,在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中,西北部分省份以及东北的指标均排在前列,而中东部地区的省份所定的指标均较低。
数据显示,近几年,电力外送是新能源消纳的主要通道之一。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跨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全年达1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
不过,就此次所确定的新能源占比指标来看,究竟能对电力外送带来多大利好,还很难说。其一,包括上海、浙江等东部发达地区本身确定的指标就相对偏低;其二,这些地区本身也在大力发展光伏电站,这会缩小对外来电力的需求。
地、企同责
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对于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的具体实施,主要分三个层次,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各个地方的具体指标,而各个地方根据这一指标来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其中包括电网企业以及供电企业具体承担的任务。
具体来看,需要承担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这一任务的供电企业,包括各级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含售电企业以及直供电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