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用户直购电使得一些高耗能行业享受比现在更低的电价,不利于节能减排。直购电交易因电价明显低于上网电价而受到了企业追捧。一些地方政府支持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给了这些企业降低成本甚至扩大规模的契机。像电解铝、钢铁、水泥这样的高耗能产业,本身就处于国家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的政策管控中,而且这些行业造成的污染又十分严重,如果地方政府还一味地对这些行业给予电价支持,那么就会陷入恶性循环,产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将难以落实。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指定交易对象、电量和电价,损害了发电企业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大力实施优惠电价,将发电企业(其中主要是中央发电企业)利益转移到地方企业、民营企业,破坏了电价执行环境。从目前开展的直接交易情况看,有些地方政府深度参与直购电,存在政府指定交易方、交易量价,或迫使发电企业向电力用户降价的行政行为。
特别是个别经济较落后省份,发电企业本身亏损严重,如果再被迫降价让利,企业经营将更加困难。
记者:针对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色彩浓厚,通过行政手段指定交易对象、电量和电价,支持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等问题,您有何建议?
陈进行:为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规范有序运作,维护公平规范的电力市场秩序,推动我国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建议:一要尽快出台直购电市场交易规则。国家能源监管机构要按照市场原则尽快研究出台直购电市场交易规则,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规则范围内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实现交易。交易规则应涉及交易方式、交易合同、纠纷处理、市场监管等内容。
二要防止过度干预和过度竞争。为防止地方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建议建立市场规则评审和监督机制。国家层面应对地方出台细则提出程序性等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应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对市场过度竞争要设定条件,必要时进行行政干预,避免发电企业之间恶性降价竞争,促进电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规范电价秩序,搭建公平的电价市场化平台。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电价检查力度,规范电价秩序,制止各地随意自行出台优惠电价。对开展直购电的地区,特别是直购电规模较大的地区,必须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尽快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搭建一个公平的电价市场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