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适时开放哪些领域、选择哪些企业作为合作方、采用怎样的混改策略与方式,仍是下一阶段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在国家发改委列出的2016年改革清单中,明确在电力、铁路、民航、电信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具体到电力领域,归为商业类国有企业的五大发电集团重点将子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作为改革的突破口,积极推进股权架构层面的改革,引进外部投资者;同时伴随售电侧放开后社会资本进入积极性提升,考虑共同成立配售电公司。
从电网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开的领域来看,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对外宣布放开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两大领域。2015年,在发改委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国网公司进一步提出在抽水蓄能电站、储能装置项目中引入社会投资的方案建议。此外,还将重组整合公司上市资源,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
相比之下,南方电网公司则率先在增量配电领域成立混合所有制供电企业。由深圳供电公司、招商局地产等5家企业共同组建了国资控股的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公司。其重要意义在于整合电网公司电网运营管理经验、上市公司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能源公司分布式能源应用以及节能技术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企业效益提升,着力构建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治理结构。
电网企业混改的关注点
在新一轮电改背景下,开放合作已经成为电力行业创新转型的驱动力,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电力行业提速发展的重要契机。电网企业在部分业务领域考虑引入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取外部资源的同时,有利于规范公司治理,并逐步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于电网企业而言,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确保关键领域国有资本仍占主导地位。放开竞争性业务,引入民企、外资等非国有资本,但并不代表让国有资本居于次要位置,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仍应坚持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
二是针对不同业务采取差异化的混合所有制策略。在竞争性业务和非竞争性业务分开的基础上,电网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明确哪些是可以全面放开的领域、哪些则是有限度放开或必须确保绝对控股的领域。针对不同的领域,可借鉴中石化、中国建材等改革试点经验,分别采取股份制改制重组、调整股权结构、合作成立新公司、并购或参股私有或外资企业、上市募股、员工持股等方式。
电网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的典型模式
(1)在开放竞争性业务领域组建合资公司
针对竞争性业务,可以放开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可组建混合所有制的合资公司,通过采取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调整与优化资本结构,引入民营资本,盘活存量。同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不同类型资本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例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做为电网企业承诺对外放开的领域之一,前期投入大,投资回收周期长。但作为车联网、互联网、智能电网的“入口”,充电设施在未来优化能源资源、交通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示出巨大的商业价值。电网企业在该领域推进混合所有制,组建合资公司,可以考虑将各方的资金、土地以及经营模式融入到充换电设施工程与服务市场中,与合作方建立长期利润分成模式,以获取优质土地与客户资源,注重对行业上下游与其他产业的整合,提高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