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不得不说,电价是一个好工具,不仅承担降低工业成本的使命,还被赋予调整工业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多项职能。根据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征收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各省征收标准不一,最高不超过1.68分/千瓦时。
这一举措与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支持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相似,以人头税的形式在全社会均摊,用以特定的目的。
去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降价金额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
3分钱的电价下调空降源于上游煤炭价格的下降。电价下调首先于发电而言是重大利空,减收超过1000亿元。
但上游煤价下降带来的红利,并没有完全转移到下游用户,转而被分解为工商业电价下降、可再生能源附加提高、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补贴、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争取等多个部分。
按照不同价格的形成机制,可再生能源附加在销售端征收、上网电价与成本直接挂钩、工业结构调整属于供给侧改革范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是生产端升级改造,让电价来解决不同属性的业务,实在是一件复杂的工程,但在操作层面又显得简而易行。
最终的结果是,电价的构成难以理顺,电力也不完全是商品属性,调控的职能越来越明显。如此,电价市场化谈何容易?
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在全国范围按照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计征。专项资金征收标准见附件。
二、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征收。具体征收方式如下:
(一)对与省级电网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以下简称电网企业)直接结算的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应计征的专项资金,由专员办向电网企业征收。
(二)对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以及与电网企业并网且存在结算关系的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计征的专项资金,由电网企业向相关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代征,并向专员办申报缴纳。专员办委托电网企业向相关缴纳义务人出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加强对电网企业代征行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对与电网企业不并网或不存在电费结算关系的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计征的专项资金,由专员办向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征收。
三、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应当准确计量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不能准确计量的,由专员办按其所在省份公共燃煤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的1.2倍核定自发自用电量,并计征专项资金。
四、专项资金按月征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电网企业、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有关企业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驻当地专员办申报其应缴纳和代征的专项资金。专员办应当于每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确定专项资金征收数额,并向申报企业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申报企业应当于每月20日前,按照专员办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缴资金。
专员办根据全年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在次年3月底完成对相关企业全年应缴专项资金的汇算清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