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
状态:正待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据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草稿)》已经制定完成,即将征求意见。草案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结及交易制度,不达标企业将有巨额罚款。根据草稿,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罚款纳入预算内,作为汽车行业节能管理专项资金,其中40%用于汽车节能管理,60%用于支援企业为改善燃料经济性而进行的产品研发。
目的:该办法将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以积分管理为基础的,有奖有惩的燃料消耗管理制度。中国汽车产业优胜劣汰,产业重组的进程将大大加速,有较强研发能力、重视节能减排的企业将获得极大地发展机遇。这也将成为主机厂积极研发、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强劲推力。
七、《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预发布时间:2016年
工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部等部门已经对低速电动汽车进行调研,统一的“低速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有望出台。据了解,在山东,仅德州一个地级市,低速电动汽车的年产量超过10万辆,低速电动车制造行业和配套产业直接为德州市贡献超过50亿元的GDP,提供了一大批工作岗位。全国低速电动汽车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北、河南等省,湖北、四川、湖南、安徽、江西、山西等省份随着市场的发展产销量也在不断攀升。
目的: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企业,引导低速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合格企业或将被淘汰。”十二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即将结束,马上将迎来了”十三五“,这一阶段是新能源汽车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为了完成2020年500万辆的推广目标,我们预测”十三五“期间,国家将会出台一大波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届时,新能源汽车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
八、《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操作指南)》
状态: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
2015年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常州举办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会上发布了《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对具备固定车位和不具备固定车位的私人用户需准备的材料及建设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对配电容量不足情况、消防验收方面也有具体要求,具体细节还需进一步调研讨论。
目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九、《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状态:征求意见
预发布时间:2016年上半年
12月1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资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拿到奖励的门槛,例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标准车,下同)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此外,还明确了新能源标准车折算关系,例如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150km)与标准车折算比例为1:1等。
目的: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和应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