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转变
视“产消合一者”为业务伙伴。企业通常将与用户的关系视为简单的买卖关系。而能源互联网中诞生了“产消合一者”,企业与用户之间形成了多边贸易关系。如果忽视这一关系,势必有其他新进入者来填补用户需求。
向用户交付服务而非产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分布式储能技术等新元素的加入,使得能源成为附加了服务和金融属性的特殊产品,它交付给用户的,是能源和电力使用中和使用后的成果与体验,而不仅仅是能源产品本身。企业若不能转变观念以挖掘能源服务的高附加价值,将无法在能源互联网中赢得立足之地。
变革魄力
运营管理模式。新能源开发利用和不断涌现的新型能源服务具有轻资产、分布式的特点,并且能源互联网体现了多种融合,如信息技术与运营技术融合、多种能源融合、新旧投融资模式融合、生产与消费融合等。这些融合增加了业务、技术和资本运作的复杂性。企业的传统运营管理模式受到挑战。而对于传统能源企业来说,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模式都是围绕能源集中供应展开的,因此,它们在分布式情景下优化投资和管理流程、提高市场敏捷性的能力建设方面需要更努力。
重新定义市场和经营模式。能源互联网中的企业都面临拓展新业务领域、创新业务盈利模式的挑战。如电力企业面临在表外业务市场创新业务模式的挑战,新进入者面临将既有业务与能源业务进行跨行业协同的挑战。而在盈利模式上,围绕用户价值创造、释放数字红利应成为能源互联网生态系统中各企业关注的焦点,这需要结合数字技术的特点和能源服务的特点创新经营模式。但能源企业和技术企业各自能力的集成互补需要时间和伙伴。
IT与OT的融合
顺应全球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趋势,能源企业都将关注点放在信息技术(IT)与运营技术(OT)的融合应用。但在很多企业的IT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不但有管理差异,甚至有文化和信任方面的差异。此外,招募到同时具有IT技能和能源知识的人才并不容易。能源企业的IT与OT融合是企业数字化的前提,也是它们向着能源互联网转型必须跨越的一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