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如何在稳定前提下,实现改革红利的最大化?如何看待市场主体在参与竞争的同时又履行电力普遍服务责任这一问题?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电力普遍服务就是要人人用得起电,包括低保户用电群体,也包括高耗电企业。当然,这个高耗电企业不是高耗能的污染性企业,而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电量大的企业,让这些企业也能取得较好的效益。
让所有电力用户都可承担的价格,标志着以后的电力企业要有一定损失,这就需要有一部分政策支出,和一部分电力企业的承担。如何约束?就要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如将普遍服务纳入《电力法》、《能源法》等。进入立法后,约束电力企业,让电力普遍服务成为一种权利和义务,防止一些私有售电企业不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现象发生。
承担社会责任必须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是国有企业,二是私有企业,只要进入电力运营的企业,就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环境下发展,不能只有国企来承担社会义务。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电力普遍服务是应该的,未来的用能形式,要向用电的方向转变,而且,电力是清洁方便的能源。但是,有一些特殊群体、贫困人口等的确有用电困难的问题,所以,对低收入的群体要规定一个保护性电价。这个低收入人群怎么来界定呢?就要充分利用云数据、大数据,界定一下年收入在多少钱以下的,一年享受多少度低电价用电,用多的部分再用平价电。这部分低价电由谁来承担?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应该补贴的就给予补贴,对贫困户实行保本经营,不要挣钱赢利。这需要国家承担责任,而不是民营公司来承担。
记者: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哪些影响?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随着售电侧市场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方式、市场化方式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在发电和售电之间建立市场机制,给予用户更多自由选择权。目前,我国坚强的电网已经初步成型。智能电网技术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消纳提供了前提。电力市场化机制形成以后,电力工业的创新因子有望被进一步激活,也必将为全额接收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创造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力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