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配套文件如何在两难中做选择
比如在《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结构和体系,将各类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的同时,还明确提出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保障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坚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同时可再生能源在优先发电的基础上,优先发电合同可转让。
在《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同时要求售电侧改革应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开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在《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输配电价核定过程中,既要满足电网正常合理的投资需要,保证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又要加强成本约束,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监审,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加强投资监管,抑制投资冲动,确保合理的输配电价前提下,还要满足为了未来中长期用电需求和发电装机增长而必须的超前投资。
在输配电价、售电侧、市场交易、交易机构四个配套文件中,侧重点在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作用,而在《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更强调计划统筹和政策调控,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用户用电,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以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在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竞争。
此外,《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也相当强调计划统筹和政策调控的重要性。文件强调新建燃煤自备电厂项目要统筹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火电建设规划;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社会责任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并且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
此外,还有些条款完美的将计划统筹和市场主导两个目标合二为一,比如在《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特别强调的现货市场。建立现货市场既能够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作用,引导供需双方发现价格,并为其他电力交易提供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输电权交易和电力期货交易。同时现货市场还与计划统筹的优先发电调度目标一致,在现货市场中,发电企业都是基于其发电机组的短期边际成本进行报价,一般情况下,发电机组按报价由低至高的排列顺序依次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包括风电、泾流式水电、光伏发电)机组、无调峰能力的水电机组、核电机组、低煤耗煤电机组、高能耗煤电机组、有调峰能力的水电机组、燃气发电机组、燃油机组等,除燃气机组之外,与节能发电调度的排序基本一致,满足清洁能源的优先消纳的统筹计划。
配套文件非常重视计划统筹和市场主导两种发展路径和哲学的协调和融合,代表了政策制定者充分考虑了中国目前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以及电力行业本身的基础性和独特发展规律,就冲这一点,就可以说电改配套文件是成功的,希望在落实的过程中,也能充分秉承“和”的理念,因为,中国能源电力行业现在既迫切需要系统性改革,又承受不起激进改革失败之痛。
(曹寅,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