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总体思路及战略目标
(一)以破除垄断为抓手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
改革能源体制、破除垄断是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不破除垄断,不能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和多元化市场主体,市场价格机制便无从发挥作用。即使强制性放开价格,也会因其他条件不成熟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或者无功而返,甚至产生负面效应。因此,能源价格改革不但要适应体制改革的需要,还要通过倒逼机制主动提出打破垄断等体制改革的任务和要求,为价格改革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使价格改革和体制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前,应加快推动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进度,相应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方式。对非自然垄断领域,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市场化改革,已具备竞争条件的要尽快放开价格。
(二)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能源价格尽管依附于体制,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能源价格依然有较大的改革空间。因此,对暂不具备竞争条件的自然垄断、公用事业、公益性产品和服务价格,如输配电和油气管输等网络性输送价格,以及居民用电、用气价格等,应理直气壮地由政府管制,但要严格投资和成本监管,主动加强对标管理和约束。在符合宏观政策取向(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保障民生等)的前提下,可模拟市场建立“奖优罚劣”的评价考核机制并事先公布,提高管理效能,彻底改变以前被动、跟随式调整价格的模式。同时,可配合利用财税、市场交易等调控手段,合理反映生态环境治理等外部性成本,使能源价格与宏观经济政策及消费者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避免价格改革成为单向的“涨价游戏”
应开门搞改革,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持反对立场人士的意见,使改革的举措被社会公众普遍理解和接受,改革的节奏和力度主要由市场来调节。要让能源价格有升有降成为常态,给消费者更多自主选择权,逐步提高社会各方面适应市场、理性预期、提前应变的能力。
(四)因时因势制宜创新价格改革与管理方式
能源各行业、上中下游各环节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情况千差万别,各有特点和规律,对改革的承受能力也各不相同,用一种模式推行价格改革并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不能迫于改革的压力一哄而上,胡子眉毛一把抓,更不能急功近利,强行实施一些并不成熟的改革举措。应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对实践亟需、时机成熟的重点领域改革,应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力争实现重点突破。要在推改革与防通缩、促环保、稳民生之间找到均衡化路径,促进能源价格日常管理与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实现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