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日前,河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结合河北省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情况,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峰时电价(8时至22时)每度电贵三分,谷时电价(22时至次日8时)便宜0.22元。此次谷时电价已比2014年石家庄试点时每度电再便宜了5分钱。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1、居民可自愿申请实行峰谷电价
据悉,符合条件的居民是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如果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峰谷电价的实行也将使目前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更趋完善。
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为供电企业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含多户居民共用一块电表计量的用户),以及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
目前该峰谷电价文件已下发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记者采访石家庄一些市民,大部分还是感觉晚上10点之前用电并不少,不知道到底哪种省钱。不过常在单位加班的人则表示,“可以尝试使用一年峰谷电价,看情况再决定第二年是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