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储能对人类未来能源的重要性,中国在储能技术方面不能落后于其他国家,因此,对储能的发展需要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政府多个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储能的重要性,今年启动储能“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笔者认为政府应把对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视程度提高到至少与可再生能源相等同的地位,考虑对储能投资(包括储能研究)给予直接补贴或税收抵免,也可以由政策性银行提供优惠利率的贷款。
政府还需要尽可能营造一个支持储能发展的市场环境。目前市场机制的确存在不足,比如储能的价值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虽然一些地区实行峰谷电价,但峰谷时间段的划分及相应电价的制定还缺乏经济合理性。因此,政府可以结合目前的电力市场化改革,采用更加灵活的电价机制,用市场化的手段促进储能发展。如扩大峰谷电价实施的范围和优化电价,设定储能电价,允许储能作为电源接入电网等,对储能的电网调频等作用给予合适的补偿。
在微观层面,政府也可以有作为。对于储能产业链中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链条,要集中资源做大做强几家优势公司。政府可以在维持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补贴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接入标准,要求可再生能源企业必需配置一定的储能容量等方式,来满足供应的稳定性;还可以通过促进微电网的发展来间接促进储能技术发展。此外,在储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上,支持企业和高校联手,特别要重视系统集成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