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周期明年开始
宁夏: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深圳、蒙西: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消失了的调整机制
深圳、蒙西:
监管周期内若某个年度电网企业预测新增的固定资产与实际差异不超过20%(含20%)时,则当年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在本周期不作调整,其差额在下一个监管周期予以调整。
若变动差异超过20%,则调整本监管周期内电网企业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宁夏:无明文规定。
节约成本的处理更具体
宁夏:
在一个监管周期内,如果电网实际成本低于核定的准许成本,则节约部分的50%在下一监管周期通过提高电网企业准许收入方式留给企业,其余在下一监管周期核价时用于降低输配电价水平或计入平衡账户。
深圳、蒙西:
在一个监管周期内,如果电网实际成本低于核定的准许成本,则节约部分的50%留给企业,并在下一监管周期核价时予以适当考虑。
明文规定主管部门职能分工
宁夏:
自治区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核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管理和调整平衡账户等具体工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进行审核;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的技术改造投资规划进行审核,并对销售电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合理预测;
国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监管局依照职责开展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及时提出电价调整建议。
深圳、蒙西:无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