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售电侧改革试点。通过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形成有效竞争的售电市场,先期选择贵安新区、兴义市作为我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在全国售电侧改革试点中先行先试。(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黔西南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经济、节能、环保、安全的原则,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三、工作要求
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适时完善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的责任,确保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积极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强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稳妥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各方已有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努力争取国家支持,积极探索我省在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重大改革事项上先行试点,力争尽早在总结试点经验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贵州电网公司、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