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文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电网企业应该退出竞争性售电领域,但是如果电网企业介入其中,资源优势足以让其至少在电力市场建设初期依然保有强势地位,售电侧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将是本轮电改的试金石。
拼图4 明确几个概念
第一,售电牌照不是金字招牌。
市场对于谁将获得售电牌照这一信息非常渴求,无外乎觉得其稀有,利润空间大。确实如果一个公司获得了售电资格,意味着将有望出现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实质上售电牌照并无稀缺性,只是在一开始以稳妥起见的改革会将售电牌照先发给五大发电这样的央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牌照会越发越多,符合资质的企业都将获得牌照。售电牌照不是一劳永逸的金字招牌,售电领域的两大竞争优势在于1.能否获得高质量的电(稳定,价低)2.能否拥有广泛牢固的客户资源。两者居其一则可保售电市场的一席之地无虞,两者皆备则一定是售电市场的中坚力量,两者皆无者应充分评估售电市场的竞争和风险再决定是否进入。
第二,售电侧改革与其他多项配套文件相辅相成
售电侧改革不是孤立的,与其他多项市场化改革配套而行,才能形成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体系。例如电力市场的建设、交易机构的建立和发用电计划的放开,这些都决定了售电侧的竞争程度和模式。这些领域的配套政策也将在下半年陆续推出,电力体制改革将是下半年行业最值得期待的大事件。
第三,售电侧改革只是引入部分竞争不是开放完全竞争
备受期待的售电领域要实现完全的市场化竞争状态需要很长的时间,至少在目前的情况下,售电侧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完全竞争,只是在目前铁板一块的垄断领域打开了一扇市场化的门,居民用电等公共领域已经明确不会开放竞争,工商业用电也将是逐步放开,我们预计在三年内,电网公司仍在将售电领域保有强势地位,售电领域是引入竞争,不是竞争,垄断和竞争是势不两立的黑白两色,但至少在三年内我们仍将处于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灰色地带。
同样,电力市场化改革是能源互联网的先决条件,但以目前的电力行业现状而言,我们绝无可能一部跨越到能源互联网的高级形态,我们长期看好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前景,但更看中具备资源优势,注定会成为改革第一批受益者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