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网公司的情况,未来将来在全国各地上演。如果电网公司没有寻找到新的业务突破口,那么未来数年,随着输配电价下调,收入大幅减少不可避免。届时其投资输电通道,尤其是大容量远距离线路的积极性也很有可能随之下降。
对电网企业而言,新电改的实质,就是一次放权让利的蜕变过程,无论以何角度审视,电企都是最大的输家。
3、售电公司:前景未明
在新电力改革中,有两个问题最受各方关注,一是未来电价的走势,二是配售电领域的放开,其中后者因为涉及到全国5.5万亿度电的销售,被称为新电改的最大红利。
但是,仅以售电数字,就断言售电市场的光明前途,未免过于简单直接。事实上,尽管呼声甚高,但目前为止,政府并没有出台与售电公司相关的配套政策,仅删去了《电力法》中“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一项,使创办售电公司的流程稍加简化。虽然9号文表示要“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但相关的细则却一直未能出台。
与政策的按兵不动类似,作为开展售电业务最重要的证明,售电牌照至今仍未在国内下发,至于获取其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政府也未予透露。这使得国内很多所谓的“售电企业”迟迟无法开展售电方面的工作。由于相关的细则没有出台,不确定因素太多,也就很难判断未来的行业状况以及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