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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将出台 新能源汽车有望再次加速发展(2)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来源:汽车周报    2015/7/13 11:42:03  我要投稿  

先是去年5月,国家电网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慢充、快充等各类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国家电网在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受理、设计审查、装表接电等全过程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并投资建设因充换电设施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

2014年11月,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其中特别指出,地方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与地方投入统筹使用,结合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对快速充电等建设成本较高的设施适当加大奖励力度;鼓励创新投入方式,采取公私合营(PPP)等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虽然支持政策频出,但由于我国当前充电基础设施没有统一标准,充电桩建设需协调多方关系,时间周期长,且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仍十分有限,短时间内要通过商业化运作来实现充电桩盈利还十分困难。而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速度。不过,一旦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规划出台,将让基础设施建设有章可循,有望系统解决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建设难度大、兼容性差、利用率低等问题。

地方新规全力保障

当前充电设施建设遇到的一个大问题,就是私人充电桩建设滞后。在一些老旧小区,有的连停车位都没有,更不用提建充电桩了。即便想要建一个充电桩,还需要协调物业、电力等各方关系,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难度系数可想而知。因此,为了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地方政府把目光集中在了新建小区和停车场上,在设计的时候就预留出相应比例的充电桩,以做好提前规划。

7月1日起,《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为了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上海市还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土地政策支持。

上海的《规定》中还明确了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应负责为用户提供服务,保证用户正常充电、安全充电;另外,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应当配合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这就解决了以往出现的物业妨碍充电设施建设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规定》中指出,企业在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这就表示,如果消费者没有一个固定车位,或者所在小区没有充电设施,或将影响其顺利购车。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定的实施开始可能会抑制新能源汽车销量,不过长远来看,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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