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14家动力电池企业7家出现亏损,但受到新能源汽车利好的刺激,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投资和扩张仍在加快。据悉,杉杉股份拟将定向募资的7.795亿元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深圳欣旺达与奇瑞新能源汽车共同投资设立芜湖奇达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及相关业务;多氟多在2015年1月定向募资6亿元,投资年产3亿AH动力锂电池项目;天齐锂业2015年将完成对银河锂业江苏的收购,并以3.11亿元受让西藏自治区矿业总公司持有的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此外,锂离子电池业务也正在逐渐成为拓邦股份、新宙邦等关注的重点领域。
行业发展需政策规范和扶持
目前,我国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在技术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上与国外的动力电池企业相比差距很大。此外,行业存在产品一致性差,产业标准规范体系需要完善。
在众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中,业内认为,目前完全符合工信部产业技术标准和生产条件的只有10来家。“行业内约有近百家电池生产者,50家左右的专一电池生产者,但其中80%目前不能达到工信部的标准。”业内人士表示。
3月27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从企业基本要求、生产条件要求、技术能力要求、产品要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销售和售后服务、规范管理7个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给出规范意见。
《规范》在企业基本要求方面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Wh,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千万Wh,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百万Wh,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万套或2亿Wh。
在技术能力方面,《规范》提出,企业应配备相应的研究开发人员,其占企业员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10%或总数不得少于100人。“电池是电动汽车最关键的三大部件之一,工信部的意图是鼓励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做优做强,从而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刘彦龙向媒体表示。
不过,工信部的上述《规范》并没有强制效力,其在性质上只是一个行业指导性的规范文件。“这个文件的目的是加快行业的优胜劣汰,形成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业内人士表示。而《规范》目前对行业并没有产生立竿见影的冲击,不过从长远来看,规范之后很可能还会有相应的细则。
“我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初步的判断是未来国家层面会对电池产品进行认证,即像整车一样达到标准的产品定期公布目录,上了目录才有资格配套。技术达不到的没法配套,就会慢慢死掉。”浙江一家电池生产商表示,电池厂已经感受到了发展的压力,整体技术升级不可避免。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想动力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动力电池的循环体系必须建立,最大限度的降低材料、能源、资源输入项和废物排放项,才是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动力电池产品型号相对传统的二次电池,规格相对统一,组分含量稳定,应用市场易于管理,这些都为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