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当ITS发展到一定的程序,交通信息服务就成了智能交通的主要组成部分。目前体制下,我国的交通信息由交通、城管、公安等系统掌控,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成效不大。而在日本,已经建立健全的信息服务平台,其中VERTIS是日本车内信息的主要提供者。
因此,建议在省市层面,可尝试建立包括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成立的交通信息协调和监督小组,致力于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利用。在交通联系密切等省市之间共享这一信息平台,并最终建立全国层次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渠道。
4、增加人才的培养和资金投入力度
目前,我国ITS高端市场70%均由国外控制,所以我国在借鉴、引进国外ITS技术的同时,必须培养相关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ITS的不断发展。此外,智能交通系统的开发必须保证资金的持续投入。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很难保证ITS计划的实现。
总之,我国在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公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立统一的智能交通系统发展规划、目标和实施的阶段,各部门,各地区密集配合,信息共享,为最终建立健全的智能交通系统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