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原国家电力公司战略规划部负责人姜绍俊回忆,1999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时任计委主任曾培炎讲话,正式部署“十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这次会议的突出特点是,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以突出其战略性、整体性、前瞻性,把对项目的关注转移到总量、结构、布局,体现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的落实。当时的国民经济形势时刚刚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衰退期,2008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8%,达到了较长时期的最低点,2009年稍有复苏,达到6.54%,与此同时,国务院领导对于一些地区、部门提出超常发展的思路提出批评,所以电力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对电力增长预期作了较低的判断。
当时电力规划的编制是由国家经贸委主持,2001年1月1日国家经贸委发布了电力工业十五规划。规划“十五”期间电力增长平均速度为5%,2005年全国发电量17500亿千瓦时。
“‘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巨大变化,变化之一就是2001年我国加入WTO,国际间产业转移给了我国以较大的发展空间,电力需求迅速猛涨,很快就突破了规划目标,2003年我国发电量达到19052亿千瓦时,已经突破规划原定2005年的目标,‘十五’规划以尴尬的结果收场。”姜绍俊回忆道。
与此同时,“十五”期间我国出现的严重缺电局面,继而催生一批违规项目,数量达数千万千瓦。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005年开始,也就是“十一五”前半段,电力工业发展呈现超高速状态,年增长率超过15%。由于“十五”电力规划对于预测数据的失误,能源主管部门担心规划目标再次被突破,规划失掉指导意义,因而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规划院,相关研究机构,各大发电集团、电网公司共同编制了“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遗憾的是规划编制好以后没有发布,作为内部掌握的尺度。
而到了“十二五”期间,能源规划编制思路有一些转变,即把电力规划分解为水电、核电、煤电(含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发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天然气发电和电网规划,其中电网规划又分为南网规划、内蒙古电网规划和国网规划。
在“十二五”期间,各个电源、以及电源与电网间的发展由于实行了分门别类的规划,给电力行业的协调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